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鹿心社
(2005年9月27日)
同志們: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農業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貫徹國辦發3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土地是寶貴的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保護土地,特別是保護耕地事關我國的糧食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當前,全國正在開展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的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活動。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大力發展新型建材替代傳統的粘土類建材,是開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保護耕地的有力措施,對進一步限制毀田燒磚、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墻體材料革新工作開展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占用耕地建窯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的現象基本得到遏制。據不完全統計,幾年來,在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國共關停粘土磚瓦企業6000多家。新型墻材的推廣使3億多萬噸工業廢渣得以綜合利用,減少廢渣占用耕地100多萬畝。同時,我們也看到,工作中還有進展不平衡的問題,部分地區離完成工作目標還有較大差距,個別地方仍然有新建非法磚窯的現象。
國土資源部門將緊緊圍繞建設節約型社會的主題,按照國辦發33號文件精神和這次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認真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嚴把用地審查關。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對粘土磚生產企業的取土范圍和規模進行嚴格控制,嚴禁占用耕地建窯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禁止向新建、改建、擴建實心粘土磚生產項目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產項目供地。對發展替代傳統粘土的新型建材企業,在依法按規的前提下,積極做好供地服務工作。
二、繼續加強執法檢查。要在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繼續與發展改革、建設、農業等部門密切協作,加強對粘土磚窯的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對非法占用耕地建窯的,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關閉、拆除;對有合法用地手續,但未按規定范圍和深度取土的,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以各種理由規避、拖延承擔土地復墾義務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并依法注銷其土地使用證和采礦許可證。特別是對一些粘土磚生產企業借口臨時用地,實際違法占地的行為,要堅決制止。
三、加大土地復墾工作力度。對取土燒磚后被破壞的土地,要采取各種措施,積極進行復墾,恢復其使用功能。一是對已關停的磚瓦企業,要明確土地復墾責任人和資金來源,抓緊進行土地復墾。二是對占用非耕地、允許進行生產的企業要督促其“邊生產、邊復墾、不欠賬”,并開展采礦權年審和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試點,強化企業責任,更好地履行土地復墾義務。三要研究完善土地復墾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土地復墾工作。
四、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在“土地日”、“地球日”等專題活動中積極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借助報紙、電視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使廣大群眾認識到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重要意義,增強保護土地的意識,形成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
同志們,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國土資源系統將以這次電視電話會議為契機,認真落實好各項法律規定和政策措施,嚴格保護耕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建設、農業等部門,共同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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