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
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
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1999]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建設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科技部/稅務總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建材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
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加快住宅建設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促進住宅建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一)提高居住區規劃、設計水平,改善居住區環境和住房的居住功能,合理安排住房空間,力求在較小的空間內創造較高的居住生活舒適度。 (二)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社會化大生產方式。住宅建設應規模化,并與市政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相配套,提高住宅建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三)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為重點,建設二、三居室套型為主的小套型住房,使住宅建設既能滿足廣大居民當前的基本需要,又能適應今后居住需求的變化。 (四)加快科技進步,鼓勵技術創新,重視技術推廣。積極開發和大力推廣先進、成熟的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以住宅建設的整體技術進步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五)促進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集約化、標準化生產,加快住宅產業發展。要十分重視產業布局和規模效益,統籌規劃,合理布點,防止重復建設。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生產企業要走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道路,發揮現代工業生產的規模效應,形成行業中的支柱企業,切實提高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質量和企業的經濟效益。 (六)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新建住宅要貫徹節約用地、節約能源的方針。新建采暖居住建筑必須達到建筑節能標準,并積極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節能、節材、節水的新型材料和部品,鼓勵利用清潔能源,保護生態環境;已建成的舊住宅也要逐步實施節能、節水和改善功能的改造。 (七)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要制定有利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住宅產業政策。以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搞好住宅建設的總量控制與結構調整。
二、主要目標
(一)到2005年解決城鎮住宅的工程質量、功能質量通病,初步滿足居民對住宅的適用性要求;到2010年城鎮住宅應符合適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工程質量、功能質量基本滿足居民的長期居住需求,居住環境有較大改善。 (二)到2005年初步建立住宅及材料、部品的工業化和標準化生產體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系列的住宅建筑體系,基本實現住宅部品通用化和生產、供應的社會化。 (三)到2005年城鎮新建采暖住宅建筑要在1981年住宅能耗水平的基礎上,達到降低能耗50%的要求;到2010年,在2005年的基礎上再降低能耗30%。非采暖地區的住宅建筑,也應貫徹節能的方針,制定節能標準,采取節能措施。 (四)到2005年,科技進步對住宅產業發展的貢獻率要達到30%,到2010年提高到35%。
三、加強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建立住宅技術保障體系
(一)要高度重視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工作,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快完善住宅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及材料、部品和竣工驗收的標準、規范體系,特別是重視住宅節能、節水和室內外環境等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盡快完成住宅建筑與部品模數協調標準的編制,促進工業化和標準化體系的形成,實現住宅部品通用化。重點解決住宅部品的配套性、通用性等問題。 (三)加強新型結構技術的開發研究。在完善和提高以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空心磚為主的新型砌體結構、異型柱框輕結構、內澆外砌結構和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技術的同時,積極開發和推廣使用輕鋼框架結構及其配套的裝配式板材。要在總結已推行的大開間承重結構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新型的大開間承重結構。 (四)要通過住宅設計的技術創新和標準設計,縮短施工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要把住宅設計的標準化、多樣化、工業化和提高住宅的工程質量、功能質量、環境質量緊密地結合起來。 (五)建立居住區及住宅的給水、排水、供暖、燃氣、電氣、電訊等各種管網系統統一設計、統一施工的管理制度。住宅建設項目要編制統一的管網綜合圖,在保證各專業安全技術要求前提下,合理安排管線,統籌設計和施工,以改善住宅的適用性,提高住宅建設的效率和質量。
四、積極開發和推廣新材料、新技術,完善住宅的建筑和部品體系
(一)住宅建筑體系的選擇,應當符合區域地理、氣候特征,符合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材料供應狀況,有利于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使用,有利于工業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住宅產業群體的形成。 (二)積極發展各種新型砌塊、輕質板材和高效保溫材料,推行復合墻體和屋面技術,改善和提高墻體保溫及屋面的防水性能。要開發有利于空間利用、方便施工的坡屋頂結構。 (三)要開發經濟、方便、性能良好,便于靈活分隔室內空間,滿足住宅適應性要求的輕質隔斷板材及其配套產品。 (四)要樹立廚房、衛生間整體設計觀念,在完善、提高廚房、衛生間功能的基礎上,推行廚房、衛生間裝備系列化、多檔次的定型設計,確保產品與產品、建筑與產品之間合理的連接與配合。 (五)水、暖、電、衛、氣、通風等設施應積極采用節能、節水、節材并符合環境保護和計量要求的新技術、新設備,電度表、水表、燃氣表、熱量表安裝使用前應進行首次強制檢定。要積極推廣應用各種塑料管材,并妥善解決大開間住宅的管網鋪設問題。嚴格禁止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 (六)積極發展通用部品,逐步形成系列開發、規模生產、配套供應的標準住宅部品體系。重點推廣并進一步完善已開發的新型墻體材料、防水保溫隔熱材料、輕質隔斷、節能門窗、節水便器、新型高效散熱器、經濟型電梯和廚房、衛生間成套設備。 (七)建設部、國家經貿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建材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對不符合節能、節水、計量、環境保護等要求及質量低劣的部品、材料實行強制淘汰,同時根據技術進步的要求,編制《住宅部品推薦目錄》,并適時予以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產品的形狀尺寸、性能、構造細部、施工方法及應用實例等,提高部品的選用效率和組裝質量,促進優質部品的規模效益,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積極推廣應用塑料管材、塑鋼窗和節水型衛生潔具,分地區限時淘汰鑄鐵管、鍍鋅管、實腹鋼窗和沖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水箱。從2000年1月1日起,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強制淘汰鑄鐵水龍頭,推廣使用陶瓷芯水龍頭。從2000年6月1日起,禁止用原木生產門窗,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資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實芯粘土磚,并根據可能的條件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產和使用。
五、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
(一)住宅開發企業、建設單位為住宅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設計單位、施工企業、材料供應部門的質量責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以合同約定。 (二)住宅開發企業都應向用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住宅建設的質量責任及保修制度和賠償辦法,對保修3年以上的項目要通過試點逐步向保險制度過渡。 (三)強化規劃、設計審批制度。對住宅建設項目規劃及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對單項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規范等進行審查審批,保證規劃、設計的質量和標準、規范的實施。要進一步完善住宅設計的市場競爭機制,優化規劃、設計方案。 (四)實行住宅市場準入制度。對從事住宅建設的開發企業、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對設計、建設劣質住宅,違反規定使用淘汰產品的開發企業、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要依法吊銷其資質證書,并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對住宅裝修的管理,積極推廣一次性裝修或菜單式裝修模式,避免二次裝修造成的破壞結構、浪費和擾民現象。 (六)加強住宅建設中各個環節的質量監督,完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和住宅項目綜合驗收制度,未經驗收的住宅,不得交付使用。對違反法規、違反強制性規范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七)重視住宅性能評定工作,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制定住宅性能評定標準和認定辦法,逐步建立科學、公正、公平的住宅性能評價體系。
六、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住宅產業的現狀,確定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目標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明確重點、集中力量、分步實施。 (二)促進科研單位、生產企業、開發企業組成聯合體,選擇對提高住宅綜合性能起關鍵作用的項目,集中力量開發攻關,并進行單項或綜合性試點,以帶動和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全面實施。 (三)加強對住宅產業政策的研究,通過稅收、價格、信貸等經濟杠桿,鼓勵小套型、功能良好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鼓勵推廣應用有利于環境保護、節約資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產品。對節能住宅按照有關規定免征投資方向調節稅。 (四)國家對規劃設計水平高、環境質量好、工程質量及功能質量優秀、住宅建設科技含量高的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予以表彰。
199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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