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工作經過五年的不懈努力,新型墻體材料生產與應用均有了顯著的提高,節能建筑發展迅速,全面超額完成“十五”各項目標,為“十一五”全面推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十一五”期間我省加快推進“兩個率先”,加快推進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是今后很長一段時期我省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點和快速增長點。
一、“十五”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工作回顧
(一)“十五”目標全面超額完成
五年來,在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通力配合下,在國家政策和省政府100號令的推動下,在全省各級墻改行政管理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超額完成了我省墻改“十五”目標任務。
至2005年底,全省墻體材料年總產量430億塊(折標準磚,下同)。其中粘土實心磚產量為103.2億塊,比2000年底的254.06億塊減少150.86億塊,超“十五”目標計劃96.8億塊;新型墻體材料年產量由2000年底的144.15億塊,提高到326億塊;新型墻體材料占墻材總量的比例由36.20%提高為76%,超 “十五”目標計劃26個百分點,非粘土新墻材占墻材總量比例為33%;新墻材建筑應用比例由2000年底的52.6%,提高到93%,超 “十五”目標計劃33個百分點;全省專項基金征收率和征收額有較大增長,省級專項基金征收額,五年比前十年征收額的總和還多;其他各項工作也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五年中,全省累計生產新型墻體材料1260.6億塊;清理小土窯小輪窯約2000余座,累計節約土地22.33萬畝;綜合利用工業廢渣6649萬噸,節約生產能耗664 萬噸標煤,取得了明顯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二)主要成績與經驗
1、強化政策法規導向,加大墻改行政執法力度。
“十五”期間,我省認真貫徹國家墻改政策,繼續執行省政府100號令,并結合墻改工作發展的實際,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整治磚瓦窯業加快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意見》(蘇政辦發[2002]42號)、《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蘇財綜[2003]153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實施建筑節能的意見》(蘇政辦發〔2005〕130號)等18份政策法規和文件,規范了生產和應用領域的行為,為從源頭上“禁實限粘”和引導全省新墻材跨越式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近幾年對省政府100號令進行了修改,上報省政府出臺。
“十五”期間全省墻改列入了法制化管理,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領導配合支持和委托下,堅持以“禁實”為主題開展聯合執法大檢查,全面實施取締非法建廠、非法取土、毀田毀堤、工藝落后、嚴重破壞環境的磚瓦企業,有力地推動了我省墻改工作全面發展。
2、“禁實限粘”措施有力,“禁實”目標全面實現。
“十五”伊始,恰逢國家下達170個大中城市三年實現“禁實”目標,我省按照國家的規定及時制定了實現“禁實”目標措施,確保了全省27個列入國家“禁實”名單的城市和28個未列入名單的城市提前超額完成了“禁實”目標任務。隨后在國家尚未有新的舉措出臺,我省又適時制定了新的三年“禁實”工作目標,提出了所有縣級以上城區和部分鄉鎮實現“禁實”目標。明確“禁實”“三個重點推進”,即:“禁實限粘”向鄉鎮推進,向磚瓦企業推進,向建筑應用領域推進。采取六項措施,即:強化領導,堅持依靠政策推進;強化考核,推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強化窯業整治,減產壓產黏土實心磚;強化禁用,把好設計和審批龍頭關;強化執法,開展多部門聯合檢查;強化宣傳,創造“禁實”工作氛圍。至2005年底,除個別縣以外,縣級以上均實現了“禁實”目標任務,此外還有200個鄉鎮實現了“禁實”目標。
五年來,各地國土、經貿、建設等部門,采取“堵、疏”結合,“關、引”并舉等措施,禁止新建、擴建和改造以粘土為主要原料的墻材生產線,依法加大對重點縣(市)和重點地區的檢查、整頓、清理工作的力度,抓產磚大縣的壓產,抓“三小”磚窯的淘汰,抓“三道”以及風景名勝區周邊的磚瓦企業關停復耕,抓磚瓦企業的改造或轉產等。這些強有力的舉措,使得全省粘土實心磚產量每年以較大的幅度遞減,“禁實”成果十分明顯。
3、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發展迅速,規模和質量檔次明顯提高。
“十五”期間,我省新墻材發展迅速,凸顯以下特點:一是各地相繼投產了一批上檔次上水平高質量的新墻材生產線,新墻材生產基地初具規模;二是非粘土新墻材發展迅速,投資規模不斷擴大,為我省墻材市場提供了大量的新型非粘土墻材產品,提升了我省非粘土新墻材的生產總量和質量,非粘土新墻材在新墻材中所占的比重節節攀升;三是利廢新墻材發展加快,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各地充分利用工、礦業固體廢棄物和江河淤泥生產新型墻材,特別是綜合利用粉煤灰和煤矸石生產蒸壓粉煤灰加氣砼砌塊、蒸壓粉煤灰磚及煤矸石磚和工業灰渣墻板等已在建筑中得到廣泛應用,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高,產品檔次逐步提升。五年中利廢新墻材總量約為179.18億塊標磚,有效地促進了我省循環經濟的發展;四是孔洞率不斷提高。主要針對原有磚瓦廠,采取轉產和提高孔洞率做法,使一些不達標的磚瓦廠,經過改造使其短期內提高孔洞率,達到節土的目的;五是注重新墻材產品與技術的研發工作,一批新技術和新墻材產品得到了發展和應用。
4、新墻材應用和節能建筑推廣形成氛圍。
“十五”期間,全省各地把新墻材應用與節能建筑推廣列為重點工作,采取抓試點示范工程,鼓勵引導、檢查督促、強化服務等措施,從設計、施工圖審查、工程驗收、專項基金返退等環節把關,有力的促進了新墻材在各類建筑中的推廣應用,同時也帶動了一批鄉鎮建筑工程使用新墻材。目前,全省城市各類住宅、重點工程已全部使用新墻材。一批省市級新墻材建筑應用和節能建筑示范點通過了驗收。江陰、張家港、常熟、射陽、江寧、海門等一批縣市的鄉鎮建筑已全部使用新墻材。各地已開始解決建筑零零線以下基礎部分和連接部位應用非粘土新墻材的難題,以推進建筑工程全面使用新墻材的步伐。
5、依靠科技進步促進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與應用。
“十五”期間,全省各級加大科研和技改的投入,完善了新墻材建筑應用研究和配套技術規范的制定,形成了一批新墻材配套應用技術、研究成果和建筑施工規范、圖集規程等技術標準。如《江蘇省民用建筑熱環境與節能設計標準》的研究與修訂,《頁巖模數磚應用技術規范與頁巖模數磚建筑應用圖集》,《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發展與節能建筑推廣工程研究課題》,壓濾式水泥瓦成型機等項目,有的填補了國內省內空白,有的獲得省科技進步獎。
五年來,墻改科研經費投入及科研項目數都有較大增長。全省組織實施完成科研項目39項,投入科研經費520萬元。加強設計、施工應用的培訓與管理,先后舉辦了8次的培訓班,為新墻材建筑應用和節能建筑的推廣創造良好的技術條件。
6、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日臻規范。
“十五”期間,全省各地依據財政部、國家經貿委《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省政府100號令和《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加大征收力度,穩定征收政策,專項基金在征收標準降低、返退面積擴大、返退額增多的情況下,征收面、征收率和征收額歷年仍達到歷史最好水平。各地充分發揮專項基金這一行之有效的政策調控和經濟杠桿的作用,限制和禁止粘土實心磚的生產和使用,推動了新墻材的快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十五”期間專項基金用于支持發展新墻材技改項目的投入達1050萬元,支持82個項目,新增新墻材生產能力179.18億塊。
各級專項基金的使用管理更加規范嚴格,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款專用,嚴格收支兩條線。實行預算、報批手續,審計檢查,健全制度,加強管理。每年開展專項基金大檢查,重點檢查各地的收、支、管情況以及往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專項基金用于技改貼息補貼項目資金到位。“十五”期間,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先后對各級墻改辦進行審計,對全省專項基金的使用管理情況給予高度評價,沒有發現違規違紀現象。
7、完善目標考核制度,目標管理更具科學性和有效性。
實施目標責任制管理,是我省墻改工作保持領先地位的一項主要措施。每年初,根據“十五”發展目標和各級“禁實”目標任務要求,自上而下層層分解下達任務,簽訂目標責任書。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核。對完成和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給予獎勵。確保各年度墻改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8、廣泛開展墻改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為適應墻改工作的重點轉移,全省各級墻改行政主管部門都十分重視墻改宣傳工作。一是投入大量的人財物力,廣泛開展墻改宣傳。2004年我省在全國率先開展了墻改政策宣傳“四到鄉”活動,即《江蘇墻改》雜志贈閱到鄉、《墻改政策匯編》發到鄉、宣傳標語牌立到鄉、建材報訂閱到鄉,全省各級先后投入50余萬元,每年贈閱雜志24000冊,《政策匯編》4600冊,立標語牌556塊,每年贈訂報紙740份,編印《墻改簡訊》390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二是運用各種形式開展墻改宣傳。各級墻改辦充分利用報刊、電臺、電視等媒體,刊登墻改的政策法規、知識競賽、問答、訪談等宣傳文章;利用各種宣傳周(月)走上街頭和群眾面對面進行宣傳;印制雨披、雨傘、廣告衫、紙杯等,使墻改走進千家萬戶。三是堅持宣傳骨干培訓制度。每年組織一到二期的宣傳骨干培訓,邀請駐寧院校及中國建材報江蘇記者站的專家舉辦講座,使基層宣傳骨干在做好宣傳組織、宣傳題材的發掘與選擇、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的發展狀況、新聞寫作與報道的基礎和技巧等方面受益匪淺,涌現出一批墻改宣傳積極分子,在國家級報刊上發表墻改宣傳文章700余篇,全省墻改宣傳工作有聲有色、生動活潑。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墻改政策滯后于墻改工作快速發展的形勢要求。
我省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墻改政策,對推進墻改工作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但是隨著墻材革新工作的深入發展,墻改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國家《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執行后,各級都十分注重依法行政,原有的政策已不能適應,有些新的政策遲遲出不來。迫切需要研究制定和加快建立墻材革新的長效法規體系。
2、“禁實限粘”工作發展不平衡,在少數地區仍有難度。
“禁實限粘”工作蘇南、蘇北差距大,大中城市之間、城鄉之間差距大。目前我省大中城市普遍進入“限粘”階段,部分縣級城市和鄉鎮“禁實”工作推進較快的時期,但是仍有一些縣級城市和鄉鎮步伐緩慢;經濟發達地區步伐較快,自然條件差、經濟較落后地區步伐慢;有些地方的主要領導對墻改工作認識還不到位,以創造招商引資環境為由,隨意減免墻材專項基金;有的基層政府把生產粘土實心磚作為當地財政收入和致富途徑,使有的粘土磚瓦企業不能轉產或取締,大量粘土磚廠存在,其產量居高不下;有的地方缺乏嚴格的“禁實”措施和辦法,目標考核責任制不完善,工作不力,執法不嚴,造成工作被動、難度大。
3、非粘土新墻材產品不配套,應用技術跟不上,影響推廣使用。
近幾年來,我省新上各類非粘土新墻材項目比較多,發展速度快,有一哄而上的趨勢,由于推廣應用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在城市的多層住宅和鄉鎮建筑中得不到廣泛使用,建設和施工單位積極性不高。主要原因是:有的企業產品檔次不高、不配套,建設單位不敢用;有的企業投入大,產品檔次高,但是價格也高,建設單位不愿意用;有的應用技術不配套,設計和建設單位不會用。此外,還有受傳統觀念影響,對非粘土新墻材顧慮重重等。
二、墻材革新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一)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和政策有利于推進墻改工作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節約型社會,加強生態建設,保護土地與環境,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近幾年來,國家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高度重視資源環境工作,積極支持和大力推進墻改工作。國家領導人不斷提出要求,胡錦濤總書記提出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論述。溫家寶總理對節能和土地工作做過重要批示,強調:“充分認識嚴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落實嚴格土地管理的各項措施,切實加強對土地管理工作的領導。”曾培炎副總理先后兩次對全國“禁實”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保護土地,加大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工作力度,落實有關政策,加快新墻材推廣應用步伐。”近期,國務院下發了國發[2005]21號和國辦發[2005]33號文件。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大力推進墻材革新推廣節能建筑工作。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也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定,采取更加嚴格的土地保護措施,這些都為墻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和保證。
(二)我省資源與環境的現狀要求必須大力推進墻材革新工作
當前,我省總體上已經進入工業化中期、城市化加速期和經濟國際化提升期。人口密度全國最大,礦產性資源全國最少,人均環境容量全國最小,資源消費和環境污染呈高峰狀態,資源和環境的壓力明顯加大。從土地資源情況看,我省人均占有耕地不足0.98畝,僅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2/3,每年生產粘土磚,按深挖2米計算,需取土近5萬畝。從能源資源和消耗情況看,我省每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消耗的煤炭已達1.1億噸,全省一次性能源產品僅占總能耗的20.1%,80%的能源需從省外調入。我省每年工業固體廢料排出量4000多萬噸,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環境,亟待綜合利用。從環境容量看,我省單位面積污染負荷居全國各省之首。發達國家上百年逐步出現、分階段解決的環境問題,在我省20多年的快速發展中己集中產生。資源和環境已經成為我省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因素。
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工作是保護耕地、節約能源、改善環境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措施,大力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推動墻材革新工作不斷深入是緩解耕地資源制約矛盾的需要,是緩解能源資源制約矛盾的需要,是緩解生態和環境壓力的需要,是改善建筑功能、加速住宅產業現代化的需要。推進墻材革新已不是簡單的產品更新換代,而是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和環境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大事,遠遠超越了發展一般產品的意義。
(三)推進城市化和住宅產業現代化為新型墻材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和機遇
“十一五”期間我省繼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住宅建設,推進城市化進程和小城鎮建設,實現住宅產業化,勢必拉動對墻體材料需求的增長;新墻材建筑也由大中城市普及應用發展到小城鎮全面推廣,由多品種配套發展到高檔、復合、裝飾等多功能配套應用。市場要求提供更多更好更新的新型墻體材料,為新型墻體材料帶來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和機遇。
(四)墻材革新工作仍然任重而道遠
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工作經過10多年的推進,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目前在墻體材料的總產量中,實心粘土磚仍占1/4的比重,空心粘土磚占有50%,非粘土新墻材在新墻材總產量中所占的比例也只有25%。因此,落實國家提出的“禁實限粘”工作目標和發展與應用優質非粘土新墻材的任務還十分艱巨。
目前全省新型墻材企業數量雖多,但是多數企業規模不大,產品的檔次和質量從總體上講還不算高,產品結構不合理,在墻材市場上還缺乏競爭力,非粘土新墻材在城鄉建筑中的推廣應用還不廣泛。因此,調整墻材企業和產品結構,推進非粘土新墻材在各類建筑中的廣泛應用,任務還十分繁重,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進新墻材的廣泛應用。
隨著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以人為本,促進人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以成為主題,墻材革新工作作為循環經濟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繼續沿用老觀念老辦法,已經不能適應發展的要求,迫切需要我們探索新的思路和辦法去推進墻改工作。此外進一步提高各級和社會各界對墻材革新重大和深遠意義的認識,解決阻礙墻改工作深入發展中的難點、重點問題。建立墻改政策和法規體系,把墻改政策上升為法律,依法推進墻改工作。進一步明確墻改職能,穩定墻改機構和人員等方面,還有大量細致的工作要做。因此,今后我省墻改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三、“十一五”發展指導思想、目標和重點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為宗旨,按照“兩個率先”的要求,堅持以依法推進墻改工作為導向;堅持以節地、節能、利廢、保護環境和改善建筑功能為主要目標;堅持以“禁實限粘”工作為重點,推廣應用為龍頭,抓應用促發展;堅持大力推進技術進步,推新扶大,發展優質非粘土新墻材為主攻方向,實行分類指導,開發與應用并舉,墻改向農村全面推進;堅持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和住宅產業化相結合,全面推進新型墻材的發展和應用。
(二)主要發展目標
“十一五”我省要實現的基本目標:全省優質非粘土或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新墻材應占主導地位,其規模、產量及產品和質量檔次大幅提高,產品向系列化、配套化、多功能化邁進,基本滿足建筑市場需求,并確保各類優質非粘土新墻材在各類建筑中廣泛應用;基本淘汰實心粘土磚,以粘土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空心粘土制品企業及產量大幅減少,高摻量的或利用非粘土資源和廢棄物資源生產的新墻材大幅增加,毀田、毀綠以及隨意取土燒磚的現象不復存在;凡已實現“禁實”的市、縣(市、區)及鄉鎮,應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其他鄉鎮以上城鎮區域全面實現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嚴格控制和減少空心粘土制品的生產和使用。逐步建立政策法規體系,依法推進墻材革新工作;完善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強化各級監督機制,齊抓共管,推進墻材革新工作深入發展。
“十一五”末實現的具體目標:
1、墻體材料年總產量450億塊標磚。
2、新型墻體材料年總量385億塊,占墻體材料總量比例85%以上;其中非粘土或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新墻材230億塊以上,占總量比例50%以上。
3、粘土實心磚每年遞減10%以上,除個別丘陵山區有土源地外,全省基本上淘汰實心粘土磚,新建擴建改建粘土磚廠和毀田毀林燒磚的現象不復存在。
4、鄉鎮城區每年有10%實現“禁實”。粘土實心磚總量控制在60億塊標磚以下。到2010年全省80%鄉鎮城區基本實現“禁實”。
5、全省城鎮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房屋竣工面積占當年總竣工面積比例達95%以上。
6、“十一五”期間,全省新墻材生產累計節地20萬畝,節能750萬噸標煤,綜合利用工業廢渣7500萬噸。
(三)區域發展目標
蘇南及沿江經濟發達城市,要發展檔次高、質量好的非粘土新墻材,或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新墻材,避免重走“實改空”的老路。各地要充分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城市固體垃圾、頁巖、長江淤泥等發展新墻材。
省對各市“十一五”發展目標要求:南京、蘇州、無錫、常州、徐州、南通、鹽城七個省轄市,墻材革新發展水平要高于全省水平,到2010年末,新墻材生產比例達到90%,其中合格非粘土或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新墻材生產比例達55%以上,鄉鎮以上實現“禁實”目標,禁止生產和基本淘汰實心粘土磚,禁止或限制生產和使用空心粘土制品。其他各市到2010年末新墻材生產比例達到85%或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其中合格非粘土或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新墻材生產比例達到50%。80%鄉鎮實現“禁實”目標,大部分地區禁止生產和基本淘汰實心粘土磚,限制生產和使用空心粘土制品。
(四)“十一五”發展應遵循的原則和發展的重點產品及技術
根據國家要求,“十一五”期間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該遵循的原則:一是要符合循環經濟發展的要求,與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緊密結合,大力發展節能、節地、環保、利廢的新墻材產品;二是要依靠科研和技改,優化產業結構,發展符合導向目錄和滿足節能建筑功能要求的技術含量高、檔次高、水平高、規模大、質量好的產品;三是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不斷提高新墻材的市場競爭能力,以適應本地建筑體系和建筑功能的需要,緊密結合建筑市場發展和住宅產業化的要求;四是要大力發展高摻量、高孔洞率、高保溫性能、高強度的各類非粘土新墻材產品;五是要在開發新墻材產品的系列化、功能多樣化和配套水平上下功夫;
“十一五”期間應重點發展的產品和技術
1、積極利用各類工業廢棄物發展新型墻體材料。
重點發展符合國家標準的粉煤灰磚、煤矸石燒結多孔磚、頁巖模數磚、江河淤泥多孔磚以及農作物秸稈燒結磚。提高燒結類墻材制品的質量、檔次和水平,積極發展各類高性能、高檔次的空心制品,提高燒結空心磚的孔洞率,改變孔型和孔結構排列,適應不同建筑結構體系外墻、保溫和輕質的要求。
2、大力發展砌塊類產品。
重點發展符合建筑體系和建筑功能要求的各類承重型、裝飾性強、保溫性好、輕質高強、利廢節能的混凝土空心砌塊、多排孔承重砌塊和適用于建筑基礎部分的砼砌塊。同時做好砌塊產品的系列化、配套化。
3、加快發展輕質板材。
重點發展節能、保溫、耐候性好、裝飾性強、性價比高的,集多功能于一體的各類內外墻新型復合墻扳。根據地域、原料和市場情況布局,能夠滿足各類建筑和用途的需要,改造或新建建筑板材生產企業,工藝裝備和產品質量達到先進水平。淘汰手工制作的板材生產與應用。
4、大力提高非粘土新墻材生產技術的研制和開發水平。
整合和提升現有非粘土新墻材的工藝技術、規模和質量水平。重點開發新墻材的高摻渣量、高孔洞率、高保溫隔熱性,開發新墻材輕質高強的技術,開發新墻材熱工性能的復合保溫技術;重點開發自動化程度高、節能利廢的工藝裝備技術,開發新墻材生產和產品的配套化、標準化、產業化信息管理技術等,提高新墻材企業的生產規模和水平。
5、大力開發新墻材推廣應用的配套產品和技術。
重點完善各類新墻材應用的配套產品,如砌筑砂漿、粘合劑、防裂劑等;配合建筑業科技進步的要求,開發和推廣新墻材應用中的構造節點技術,復合保溫隔熱技術,防止熱、裂、漏的各種配套材料技術。
6、大力開發符合節能建筑和建筑結構體系發展要求的新型墻材。
重點開發推廣符合江蘇本地節能建筑需要的各種高效、經濟、實用、安全的外圍護墻體節能材料和節能保溫技術體系;推動建筑結構體系向各種非砌筑結構體系的發展,使建筑結構體系與新墻材的發展相互促進。
四、主要對策與措施
(一)制定、完善政策法規,依法推進墻材革新工作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土地法》、《節約能源法》、《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以及國家和省政府有關文件政策。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近期國務院國發[2005]21號和國辦發[2005]33號以及省政府的文件,結合本省實際加速制定頒布新政府令,推進墻材革新條例的制定和相關配套政策文件的出臺。各市也要盡快出臺推進墻材革新的政策規定,構建省、市長效支持墻材革新的兩級政策法規體系,依法推進墻改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和墻改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各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與完善和發揮墻改領導小組和墻改辦作用,經常研究檢查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要將墻體材料革新與推廣節能建筑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并明確制定本地區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發展目標、發展重點,下達簽訂目標責任書,并將其納入各級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強化執法監督力度。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相互支持配合,按照各自職能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各級墻改主管部門要負起牽頭責任,主動協調相關方面,指導和推進墻體材料革新與節能建筑推廣工作。健全完善各級墻改辦公室,明確職責和要求,具體負責墻材革新工作。
(三)完善和提高標準的技術水平,建立標準體系
一要制定和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質量標準,提高裝備技術水平,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高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質量檔次和水平;二要加快研究制定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應用與節能建筑的推廣技術標準體系,確保落實到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的全過程。要將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要求納入立項、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各個環節,促進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三要強化新型墻體材料標準實施和應用技術培訓,確保產品與建筑工程質量。四要對涉及人身健康的墻體材料,逐步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范疇,不經認證不得銷售使用。
(四)進一步采取嚴厲措施,加快推進“禁實限粘”工作步伐
一是要堅決貫徹國家和省政府有關“禁實限粘”的政策法規和要求,堅決完成“禁實限粘”目標任務,全面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限制生產和使用空心粘土制品;二是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新建、改建或擴建以粘土為主要原料的墻體材料生產線;三是對現有粘土磚瓦窯,要逐步淘汰或轉產非粘土和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墻材生產線,屬于省政府蘇政辦發[2002]42號文規定的六類整治對象的磚瓦窯,要堅決予以關閉。四是凡以實現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的市縣區及鄉鎮,應鞏固成果,防止反復和回潮。各級政府及國土、經貿、質監、環保、工商等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禁止向新建、改建、擴建的粘土磚瓦項目供地,對現有粘土磚瓦窯限制供地,限期淘汰或轉產,也不得搞變通或發放臨時采礦許可證。對違反規定的要堅決予以查處。
(五)大力推進技術進步,加速優質非粘土和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墻材生產與應用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優勢,加大墻改科技投入,增強科技創新能力。一是適時發布和調整各級鼓勵、限制、淘汰的墻體材料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及產品目錄。二是要支持新型墻體材料及節能建筑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示范,研究、開發科技含量高、利廢效果好、節能效果顯著、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質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技術與裝備,提高墻體材料革新和節能建筑的技術水平。三是積極推動綠色建筑、低能耗或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開發和試點,建設優質新型墻體材料示范生產線和節能建筑樣板,推廣新型建筑結構體系,拓寬新型墻體材料的應用范圍,確保各類建筑工程廣泛優先使用非粘土和以利廢為主要原料的新墻材。
(六)進一步加大專項基金和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與監管力度
一是繼續貫徹落實財政部55號文件和《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蘇財綜[2003]153號),抓好專項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未經省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批準減、免、緩繳專項基金;二是專項基金要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領導均不得平調、挪用、截留專項基金,也不得購置固定資產。要大力優先支持非粘土和高摻量利廢新墻材的發展,各級財政和墻改主管部門要堅持基金預算報批和監督制度;三是建設工程中未使用新型墻體材料以及達不到節能建筑標準的建筑,一律不減免也不返還新墻材發展專項基金;四是要嚴格執行稅收優惠政策。凡利用非粘土資源和其他廢棄物資源生產的新型墻體材料項目與產品,要優先給予基金支持,其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和《享受優惠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給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要嚴格粘土磚的檢測審定,凡粘土磚利廢達不到規定的比例以上的,一律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七)堅持不懈的廣泛開展墻改宣傳工作
一是各級要充分發揮輿論的導向與監督作用,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展示中心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宣傳。二是大力宣傳我省能源、土地資源現狀與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重大意義;對拒不執行有關政策和法規,造成浪費資源的要堅決予以曝光。三是堅持不懈地開展墻改宣傳“四到鄉”活動,努力營造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社會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