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對綠色建筑的探索和研究始于20世紀60年代。 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師保羅·索勒瑞把生態學和建筑學兩詞合并,提出"生態建筑學"的新理念。1963年v.奧戈亞 在《設計結合氣候:建筑地方主義的生物氣候研究》中提出建筑設計與地域、氣候相協調的設計理論。1969年美國 風景建筑師麥克哈格在其著作《設計結合自然》一書中,提出人、建筑、自然和社會應協調發展并探索了建造生態建筑 的有效途徑與設計方法,它標志著生態建筑理論的正式確 立。70年代石油危機后,工業發達國家開始注重建筑節能 的研究,太陽能、地熱、風能、節能圍護結構等新技術應運而 生,其中在掩土建筑研究方面的成果尤為突出。80年代,節能 建筑體系日趨完善,并在英、德等發達國家廣為應用,但建筑 物密閉性提高后產生的室內環境問題逐漸顯現。90年代之 后,綠色建筑理論研究開始走入正規。1991年布蘭達·威爾和 羅伯特·威爾合著的《綠色建筑:為可持續發展而設計》問世, 提出了綜合考慮能源、氣候、材料、住戶、區域環境的整體的設 計觀。阿莫里.B.洛溫斯在文章《東西方的融合:為可持續發展 建筑而進行的整體設計》中指出"綠色建筑不僅僅關注的是 物質上的創造,而且還包括經濟、文化交流和精神等方面。" 40多年來,綠色建筑研究由建筑個體、單純技·術上升到體系 層面,由建筑設計擴展到環境評估、區域規劃等多種領域,形 成了整體性、綜合性和多學科交叉的特點。
伴隨著可持續發展思想在國際社會的推廣,綠色建筑理 念也逐漸得到了行業人員的重視和積極支持。1993年國際 建筑師協會第四次大會發表了《芝加哥宣言>.號召全世界 建筑師把環境和社會的可持續性列入建筑師職業及其責任的核心。1999年國際建筑師協會第二十屆世界建筑師大會發 布的《北京憲章》明確要求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建筑師和工程 師在新世紀中的工作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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