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山東省省委、省政府在煙臺市召開了全省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現場會議。會后,煙臺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臺三大舉措,推動節約型社會建設。現將主要內容摘登如下。
一、大力推進住宅產業化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加快住宅產業化進程,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煙臺市啟動了住宅產業化工程,標志著煙臺市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在建設領域開始全面推進。
按照煙臺市住宅產業化發展規劃,2006年將重點推進十六項工作,其中《煙臺市住宅建設節約用地管理規定》、《煙臺市關于住宅建設領域推廣使用太陽能成套技術的實施意見》、《煙臺市新建住宅小區中水、雨水搜集利用管理辦法》、《關于加快推廣建筑業十項新技術的意見》、《煙臺市推廣使用“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建筑材料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措施意見將陸續出臺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核制度
為保證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合理利用能源,避免盲目建設導致工程項目出現浪費能源和用能不合理現象,根據國家、省節能法律法規的規定,煙臺市經貿委、發改委、建設局聯合制定下發了《煙臺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合理用能審核暫行辦法》,對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審批、建設過程中遵守節能法律法規和設計規范以及執行合理用能標準情況做出相應規定。
辦法規定:煙臺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必須包括合理用能篇章;年綜合用能2000噸標準煤或年用電200萬千瓦時以上的項目,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市級和市級以上節能監測咨詢機構對合理用能篇章進行節能評估。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按規定進行節能評估的投資項目,發改部門不予辦理申報、備案、核準、批復立項手續。經貿、建設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對項目節能評估和項目建設過程中節能標準和規范執行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管,對違反節能標準和規范的項目,不予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并責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真正做到從源頭抓起,杜絕高耗能項目建設。
三、開展創建“節約型學校”活動
煙臺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開展創建“節約型學校”活動,并提出了具體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各學校要建立完善學校資源節約管理和獎懲制度,制訂能耗、水耗、辦公耗材定額和支出標準,將節約工作納入學校日常考核中,確定專人定期對照明、用水、辦公設備、公務用車等用能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浪費資源的行為。要加強用電、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堅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推廣使用節能燈、節水型閥門和衛生潔具;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等辦公設備要減少待機消耗,長時間停用時要及時關機;教學儀器設備等大宗物品一律通過政府采購,并優先購買經國家認證的節能、節水等節約型設備和產品。
意見對學校加強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出具體要求,一是開展資源節約課程教育,將資源節約納入學校必備教育。二是加大資源節約宣傳工作力度,充分利用黑板報、征文比賽、演講比賽、班會等形式,廣泛地對教師和學生進行節約宣傳。三是在中小學開展“節能伴我在校園,我把節能帶回家”活動,通過“小手拉大手”,影響和帶動父母等家庭成員共同做好資源節約工作。
為搞好“節約型學校”的創建工作,煙臺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資源節約工作領導小組,對創建“節約型學校”活動實施動態管理,定期檢查和考核,組織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進行申報,評選,對成績突出的學校予以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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