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接近決策層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為糾正各地違規用地,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相關部委即將聯合出臺有關土地調控政策的文件。
據透露,為抑制地方政府的批地沖動,該文件規定土地出讓金的一部分統一由中央調配。在土地出讓金的具體用途上,文件將土地出讓金的一部分作重新分配和使用,其中規定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加大在新農村建設、征地拆遷補償、耕地占補平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對此,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一位專家表示:“關于土地出讓收益用途的調整方向,現在中央意向很明確并為此專門下文的有兩大塊,一塊是拿出一部分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來投入失地農民的社保,另一塊是專門用來解決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
據了解,土地出讓的純收益部分一直以來是“取之于農用之于城”,基本上是投在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另外,上述核心人士表示,即將下發的文件還涉及到對目前上百種土地稅費中的一部分加以清理、調整。同時文件的基調是通過調高稅費來加大土地占用成本,從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目前,涉及土地征用的稅費名目繁多,包括征地補償費、征地安置費、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征地業務費,等等,“具體有哪幾樣,可能誰也不容易全列舉出來。”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一位學者對本報記者表示。
據了解,相關部委加速出臺土地調控文件的背后,是6月30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就2005年中央預、決算情況的審查結果建議:切實將土地出讓收入納入預算管理,今年要研究提出完善土地出讓收入的收支管理政策措施。
作為回應,7月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了要抓緊研究將土地出讓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
土地出讓收入令全國人大如此高度關注,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土地出讓純收益已占到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近60%;另一方面土地出讓總價款數額巨大,國土資源部公報顯示,2005年全國共出讓土地面積16.32萬公頃,出讓價款5505.15億元。“從各種情況來看,2006年第一季度全國土地出讓價款估計達到了3000億元。”上述中國社科院農村所學者對記者表示。
土地出讓純收益是土地出讓價(即地價)的一部分,據6月13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表示,招拍掛地價中,土地出讓金作為政府土地交易的純收入部分,只占到了地價的25%左右。如按這個比例,則今年一季度全部進入地方政府囊中的全國土地出讓純收益達到了750億元。(記者 孫榮飛 陳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