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化學品注冊法規議案
2006年12月13日,歐洲議會采納了《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及許可法規》(REACH指令)的妥協方案。這個方案由歐洲議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委員會于2006年11月底協商達成。
化學品注冊、評估及許可法規將于2007年6月生效,屆時化學品進口商及生產商須提供日常產品使用中的約30,000種化學物質的健康及安全數據,包括從計算機及移動電話所用的塑料到紡織品、油漆、家具、玩具和清潔用品所含的物質,范圍甚廣。在新法規下,業界有責任證明化學品在整個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包括在產品中使用這些化學品的安全性。
經歐洲議會采納的妥協方案要點如下:
1、化學品注冊
化學品注冊、評估及許可法規生效后,化學品的生產及銷售必須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注冊。所需提供的數據數量根據有關化學物質構成的危險、產量或進口量等因素而定。
預期歐洲委員會將于11年內決定,是否建議延續年產量或進口量不足10公噸的化學物質的安全報告規定。至于致癌物質,歐委會做出決定的期限已縮短至7年。方案并加強了知識產權條文,數據保護年期由3年延長至6年。
2、產品中的化學品
化學品法規也將涵蓋玩具、服裝、電子產品及攝影設備等產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預計這些生產商或進口商須就產品所含的化學物質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提交登記。
3、化學品許可
生產商須就高度危險物質提交較安全的替代品方案。若無替代品,生產商須提交研發方案,盡力尋找可行的替代物質。
4、限制動物實驗
提倡使用其它方式代替動物實驗,是化學品法規的目標之一。為避免重復做動物試驗,有關方面在提交新的動物實驗計劃前,將有45天時間提出意見。生產商應盡量采用脊椎動物實驗以外的方法來搜集關于化學物質對人體的毒性數據,例如進行活有機體實驗程序,但這些替代方法須經歐委會批核。歐委會將每3年提交一份另類測試報告,需要時可提出新法案。
5、評估
妥協方案包含若干與委任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成員有關的技術條文。該局將設于赫爾辛基。
6、通報資料
方案就產品所含危險物質的公眾通報責任,增添一項條文。對于占產品總重量0.1%以上的化學物質,生產商必須對整條分銷鏈的相關人士做出通報,包括任何索取有關資料的消費者。此外,歐委會須考慮為化學品設立歐洲質量標記。
7、謹慎處理責任
化學品的生產、進口及銷售必須謹慎進行,以確保人類健康或環境免受不良影響。
業界對議會的決定反應不一。小型企業組織表示,減少針對少量生產化學品的安全評估,可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
歐洲商會聯會對新規定在管理化學風險方面的進展表示歡迎,但批評業界施壓要求收窄規定范圍;瘜W品業代表則不滿意法案在化學品許可方面,增添與危險物質替代品有關的規定。
環保團體及消費者組織認為,化學品規定存在重大漏洞,削弱制度的穩健性,而且危險產品仍有很長時間可于市場發售。
環境理事會于2006年12月18日采納化學品注冊、評估及許可法規。法規刊載于歐盟《官方公報》后,將于2007年6月1日生效,現有30,000種化學品最遲須于2018年前完成注冊、評估及許可程序。注冊程序將由毒性最烈及大批量銷售的化學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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