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國務院2005年就明令要求晉中市2008年底前徹底禁止使用既不環保又屬高耗能的實心黏土磚,盡管該市的實心黏土磚廠數量在下降,但晉中市部分區域的實心磚企業不但生產規模未降,反而有“做大做強”的勢頭,榆次區2009年規劃實心黏土磚企業由50家反增為51家。(12月1日《瞭望新聞周刊》)
國務院有關禁令怎么就管不住這個地方的“吃地磚”?
先算上筆明賬,2003年晉中市出臺的《晉中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中規定,相關政府部門可以按照每平米8元(貧困縣4元)的標準向未使用國家規定的環保磚的建設單位征收“專項基金”。這就說明使用“吃地磚”的建設單位越多,相關部門能夠收取的“專項基金”也就水漲船高,成了財源廣進的一條通途。
再來看看暗賬。有需求就有市場,既然明賬的存在打開了“吃地磚”的銷路,那么非法磚廠也就自然興旺勃發起來。由于見不得光,這種興旺自然也就給了手握“生殺重權”的當地部門以罰款收費的空間。
其實也正是這一明一暗兩筆賬,說清了國務院令為什么在榆次的“吃地磚”面前失靈。說到底,“吃地磚”的“頂風泛濫”乃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員違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犧牲人民根本利益而謀求一己私利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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