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十一五”后三年節能減排年度目標和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作重點,完善了節能減排保障工作措施。
節能年度目標: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萬元GDP能耗環比分別下降4.5%、4.9%、5%,入統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環比分別下降5.5%、6%、6%。
減排年度目標: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凈削減量與2005年排放量相比,分別下降4.5%、6.0%、4.5%和5.5%、6.O%、2.5%。到2010年,凈削減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10萬噸和22.4萬噸。
《意見》進一步完善了節能減排保障激勵措施。
一、加大資金投入。從2008年開始,省級財政每年都要擴大資源節約專項資金預算規模,安排節能獎勵資金,依據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后的節能量給予獎勵。同時,省財政根據實際需要進一步增加預算支出,滿足淘汰落后資金需求。每年從財政列出專項資金,用于“雙三十”縣(市、區)和企業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各設區市要從2008年起建立資源節約、節能獎勵、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等專項資金。
二、加強激勵約束。落實差別電價政策,擴大實施范圍,提高差價幅度,對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實施懲罰性差別電價、水價。實施鼓勵電價政策,支持利用生物質能、風能、余壓余熱、煤矸石、瓦斯氣、城市垃圾發電,提高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比重。合理調整各類用水價格,加快推進階梯式水價、超額用水加價,制定并落實鼓勵利用再生水、礦井水、海水、雨水等的價格政策。建立激勵表彰制度,研究出臺污染減排“以獎代補”激勵辦法,結合“雙三十”減排工作,明確設立總量減排獎、流域綜合治污獎、城區空氣質量改善獎、對重點企業有效監督獎等獎項,推行生態補償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推進污染防治的積極性。
三、強化科技創新。圍繞高效清潔燃燒、工業余熱利用、高效機電節能、新能源應用、工業清潔生產、工業廢水處理、煙氣控制治理、固廢資源化處理等節能減排關鍵、共性技術,擇優扶持一批技術研發、制造、推廣、應用示范企業,組織開展重大技術創新活動。加快技術推廣,圍繞鋼鐵、煤炭、化工、建材、電力等行業的實際需求,加強對國內外成熟適用節能減排技術的篩選與集成,建設“節能減排適用技術成果庫”。
四、嚴格依法監管。各設區市要在2008年上半年完善、充實節能監察機構,在經費等方面保障節能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抓緊制定節能監察辦法、節能評估審查實施細則。按照國務院要求,建立科學、完整、統一的節能減排指標統計、監測體系。2008年底前,制定本省電力、建材、造紙、焦化、醫藥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五、實施目標考核。各設區市要按照省政府分解下達的后三年節能減排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及各重點企業,并督促其層層落實。將節能減排指標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施評價考核和監督核查。對完不成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省、市、縣(市、區)政府每年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節能減排指標完成及工作進展情況,接受人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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