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山檢驗檢疫局獲悉,作為亞洲主要的陶瓷磚消費國之一的菲律賓,本月正式實施陶瓷磚的強制性標準PNSISO13006:2007,同時執行陶瓷磚進口許可證制度。針對這種嚴于國際標準的要求,佛山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應盡快投入力量研究相關法令和標準,制定應對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據悉,從2008年2月1日開始,菲律賓正式實施陶瓷磚的強制性標準PNSISO13006:2007,同時執行陶瓷磚進口許可證制度,即所有出口到該國的陶瓷磚必須符合PNSISO13006:2007的要求,并在獲得進口許可證(ICC)后才能通關進入菲律賓市場銷售。有關專家稱,從產品標準要求來看,PNS ISO13006:2007標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ISO13006:1998,在耐化學腐蝕性方面的要求上要嚴于國際標準,其余性能要求和國際標準要求相同。
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出口陶瓷磚產品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得進口許可證:一是獲得有PS標志或安全證書;二是有BPS認可機構簽發的、基于菲律賓標準的原產國檢驗證書的產品,并經菲律賓貿易工業局(DTI)審核符合要求;三是無原產國檢驗證書的產品,須經DTI抽樣檢驗,符合菲律賓標準要求。但是無論采用何種方式申請進口許可證,都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這將對中國產品的對菲出口帶來嚴重影響。
目前,佛山檢驗檢疫局正積極與菲律賓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力爭讓出口菲律賓的陶瓷在國內檢驗合格就可拿到菲方的進口許可證,從而減少中間環節,節約出口成本,同時,佛山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應盡快投入力量研究相關法令和標準,制定應對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據了解,菲律賓是亞洲主要的陶瓷磚消費國之一,菲律賓國內使用的陶瓷相當部分依*進口,每年的進口額達數千萬美元,2007年經佛山檢驗檢疫局檢驗出口到菲律賓的陶瓷價值達2513萬美元。由于中菲兩國隔海相望,海運時間短、費用低,物美價廉的中國陶瓷磚在菲律賓競爭力強,深受消費者的喜愛,但也因此對菲律賓的本土陶瓷企業形成巨大壓力,因此中菲陶瓷磚貿易一直在艱難中前行。從2001年起菲律賓政府就采取了一系列不合理的措施來限制我國陶瓷磚的出口,包括2001年起對從我國進口的瓷磚征收保護性貿易關稅;2005年起對我國進口的瓷磚進行高估價征稅;2007年又開始實施進口許可證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