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加快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對節能減排工作思想要再統一,任務要再落實,工作要再加強,措施要再強化,提出了寧夏節能減排工作“十大鐵律”:
第一,強化目標責任。各市縣要把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落實分解到每一家企業、每一個領域、每一個生產經營單位。各市縣政府主要領導是節能減排的第一責任人,完不成任務要追究責任。企業負有節能減排的主體責任,完不成任務要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屬于國有企業的要調整領導班子。要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公報制度,對各市縣和重點企業節能減排完成情況向全社會進行公報。
第二,突出重點領域和企業。緊緊盯住電力、冶金、建材、造紙等重點領域,加強對年能耗在5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的節能管理,實行嚴格的檢查、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各市縣負責重點抓好年能耗在5000標噸以上重點用能企業的節能管理。
第三,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引進和開發一批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在“雙高行業”中培育一批技術裝備先進、單耗水平低、符合環保要求的優勢骨干企業,促其做大做強,使單耗水平在全國同行業中占據領先地位。
第四,堅決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加大對小鐵合金、小電石、小煉鋼、小火電、小水泥、小造紙、小煤礦等污染重、能耗高的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制定具體關停方案,落實關停措施,防止死灰復燃。
第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抓好國家和自治區循環經濟試點,實施一批循環經濟項目,推廣應用一批循環經濟先進技術,培育一批循環經濟示范企業、生態工業示范園區。
第六,加強工業園區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對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基礎設施的投入,建設一批污水處理項目。各市縣要加大對工業園區的管理,對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限期治理,該關閉的要堅決關掉。
第七,抓緊實施十二件環保實事。深入開展保障飲用水安全、“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試點等專項行動,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加大環保投入,推進我區節能減排工作。
第八,嚴把源頭關口。嚴格對“雙高行業”項目的核準和審批,凡是不符合產業政策、能耗過高、污染環境的,一個都不能上。西海固地區不能再上小淀粉加工和化工企業。決不再引進嚴重污染企業。
第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對列入淘汰類的21戶小鋼鐵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促其盡快停產關閉。已列入“上大壓小”計劃的小火電機組,抓緊實施關停計劃。
第十,加大節能減排投入力度。自治區財政繼續加大對節能減排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工業園區治污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資金總額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建設好與開發銀行的環保信用平臺。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積極爭取國家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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