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墻材生產及經銷企業:
根據《廣州市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為做好2008年度《廣州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證》的確認年審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年審范圍:凡在2008年獲得我辦新發的《廣州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證》和通過2007年度確認年審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均應參加本次年審。
二、年審受理時間: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審條件:
。ㄒ唬┓蠂业漠a業政策;
(二)符合省市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有關規定;
。ㄈ┓舷鄳漠a品標準;
。ㄋ模┯晌肄k組織抽樣檢測,年審抽樣檢測合格;
(五)符合《關于重申對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確認工作的通知》(穗墻革[2001]01號)的附件要求。
四、抽樣檢測:
凡參加本次年審的企業,應通過我辦組織的產品抽樣檢測。抽樣檢測由我辦統一安排,檢測費用由我辦支付。從2008年3月起,我辦將與檢測單位一起到生產廠家進行現場抽樣檢測,或到由生產廠家提供的使用該廠產品的工地進行抽檢,檢測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此外,今年我辦將聯合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在建工程的新墻材質量進行抽檢。 生產現場和在建工程的產品抽檢結果,都將作為確認證年審的重要依據,各生產企業應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確保新墻材產品質量。
五、生產企業年審需提交的材料:
。ㄒ唬⿵V州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年審申請表(見附件);
(二)《廣州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證》(副本);
。ㄈ镀髽I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ㄋ模2008年部分新墻材產品出廠合格證以及應用新墻材的工程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
(五)2008年生產銷售統計報表齊全。
申辦企業備齊上述資料后,于4月1日前送到我辦。辦理確認證年審不收取費用。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予通過確認年審:
(一)2008年內產品抽檢二次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市建委內控技術指標要求的,或產品抽檢不合格,要求進行整改而未完成的;
。ǘ┪刺顖2008年生產銷售統計報表或填報不齊的;
(三)申報資料弄虛作假、主要生產設備、化驗室和質量管理體系等不符合確認要求的;
。ㄋ模┰谀陮徱幎ㄊ芾頃r間內未提交年審申請的。
不予通過確認年審的企業,將取消其產品的新墻材確認資格,今年內不再受理其確認申請。
七、沒有辦理確認或未能通過年審的企業,其產品不可享受新型墻體材料的有關減免稅政策優惠。
八、通過2008年度《廣州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證》年審及今年新確認的企業名單,將在《廣東建設報》、《廣州建設》、《廣州造價信息》、《廣州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及廣州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網站等媒體上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廣州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證年審申請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20090223_2009年新墻材產品確認年審通知.doc (中國磚瓦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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