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盡快確定國家級和省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
1、盡快確定西北區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盡快確定本地區省級測評機構并報送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備案。
四、加強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能力建設
1、各測評機構要加強能力建設,確保在能效檢測儀器、設備配置、技術人員、檢測資質認證等方面符合《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
2、由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和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組織對國家級測評機構進行培訓,再由各國家級測評機構對所在片區省級測評機構進行培訓,逐步加強國家級和省級測評機構的能力。
五、做好國家級示范項目的能效測評工作
1、各測評機構要抓緊做好承擔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能效測評工作,在2月10日前將已經測評的項目的匯總材料及測評報告提交給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和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2、各測評機構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進行專項能效測評時,應同步對具備條件的示范項目進行綜合能效測評。
3、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能效測評補助經費預先撥付50%,剩余50%根據測評工作完成情況和質量再行撥付。
4、對申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建筑項目,由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協調有關測評機構對其進行能效測評。
六、加強民用建筑能效測評質量控制
1、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要研究建立國家級測評機構考核評價體系。
2、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要盡快建立能效測評質量控制體系。
在會議開始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陳宜明司長對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工作提出幾點意見,一是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已有很好的基礎 ,頒布了管理辦法和技術導則,開始了項目測試,2009年應加快進度,加強管理,依靠測評機構將工作做扎實,在實踐中完善制度,使之更加規范、更加嚴格;二是共同推進能效標識和綠色建筑標識,應重點探索兩者的結合點,求得一致,求得協調,待全面實施后理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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