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下午在江蘇蘇州市墻改辦會議室由蘇州市副市長、墻改領導小組組長朱建勝親自主持召開了墻改領導小組會議。市墻改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市政府、市發改委、經貿委、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規劃局、環保局、物價局、法制辦、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技監局,工業園區、高新區、市墻改辦負責人)等出席了會議。 會議在完成2008年墻改工作總結和2009年墻改工作部署,審議通過了一系列文件和報告后,專題研究了《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將于 2009年5月1日 起正式實施,該條例對促進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加強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會上,蘇州市墻改辦主任張元春同志為大家解讀了《條例》的重要內容。
《條例》共5章36條,其突出的主要特點是:
一、進一步闡述了新墻材的定義。條例規定新型墻體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省產業導向,以非粘土為主要原料生產的,有利于節約土地和資源綜合利用,有利于環境保護和改善建筑功能的,用于建筑物墻體的建材產品。
二、進一步明確推進了 "禁實限粘"工作的要求,首次提出在全省城鎮范圍內禁止使用粘土實心磚,其中框架結構等的建筑工程,還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磚。粘土實心磚的生產和使用需劃定具體范圍,并由設區的市墻體材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縣(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三、進一步強化了對新墻材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必須加強對產品的日常跟蹤管理。根據《條例》規定,新墻材生產企業應向墻體材料管理機構申請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縣(市)、設區的墻材管理機構自收到認定申請之日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認定。經認定后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由省墻體材料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
四、進一步明晰了各相關行政部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加強執法力度,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墻材企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違反《條例》相關規定的都將予以嚴處。
五、進一步扶持新墻材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推廣使用。根據《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揮投資、稅費、價格等政策的引導和調控作用,推進新型墻體材料的研發,擴大新墻材使用范圍。
會上,我市墻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在聽取了即將實施的 《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后都表示 將 一如既往,并繼續加大力度推動墻改工作的進程。 其中,國土部門表示將對粘土空心磚生產項目實行限制供地;建設部門表示將加強對建筑工程使用墻體材料情況的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最后朱市長也表示希望各部門加強溝通,爭取配套政策早日出臺 ,共同推進我市乃至全省墻改工作再上新臺階。
蘇州市切實把認真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及全年墻改工作的重點,求真務實,認真抓緊抓好。四月將首先重點做好對 《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的宣傳工作, 大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推廣節能建筑,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共筑綠色家園,和諧社會! (中國磚瓦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