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基建、擴建、技改項目,實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0%的政策;
2、發展新墻體材料項目可列入國家開發銀行的基本建設政策性投資項目,可享受政策性的貸款;
3、凡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只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征所得稅5年;
4、對企業生產的原料重摻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粉煤灰、爐渣等廢渣的建材產品,免征增值稅;
5、對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的企業,可視情況減免土地使用稅,對生產實心粘土磚企業應征收土地使用稅;
6、有關部門要增加墻體材料技術改造的專項貸款;
7、對應用新型墻材建造的北方節能住宅,實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0%的政策;
8、在城市建設中,限制使用實心粘土磚作為框架結構的填充材料,禁止強度等級MU10以下的實心粘土磚在5層以上的建筑中使用;
9、將發展節能和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納入城市建筑總體規劃,確保新型墻材建筑每年有一定比例增長;
10、積極推行按使用面積計算房屋造價;
11、排渣單位不準以任何名義對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的廢渣收費或變相收費,對利用廢渣生產新型墻材的企業,排渣單位應積極給予支持,有條件的還可給予適當補貼;
12、建立“新型墻材專項基金”,用其進行墻材企業技術改造和建筑應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13、為鼓勵磚廠進行技術改造,有條件的地區,可采取“存一貸三”的辦法,由銀行優先安排貸款,為增強企業還貸能力,可用“專項用費”進行貼息;
14、各地可從技術改造資金中劃撥一定比例,用于墻材企業的技術改造;
15、采暖地區要按期達到國家頒布的《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非采暖地區要結合改善建筑物熱環境,制定新型墻材建筑的具體規劃,并大為組織實施,以此推動新型墻體材材的發展,促進節能建筑的全面推廣;
16、大中城市對節能建筑和新型墻材建筑,可根據當地情況適當減免城市設施配套費用。 (中國磚瓦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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