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記者在廣西省防城港市港口區公車鎮田口磚廠看到,工人們正在燒磚、鑄磚、搬運磚塊,一派忙碌的景象。磚廠鄭老板告訴我們,在國際金融危機大環境下,石磚價格有所下降,但磚廠總體生產經營還算良好,20多名工人的工資還能正常發放。
田口磚廠是港口區法院在執行13起系列民間借貸糾紛案中的抵債標的物。八年來,該院認真探索創新執行方法,采用“放水養魚”的方式,不僅讓債權人拿到了相應的欠款,也使一度處于半倒閉狀態的民營磚廠重獲新生。
磚廠陷入危機 債務難以清償
磚廠原來的主人是被執行人鄧某。十多年前,鄧某向十多位親戚朋友舉債70多萬元投資到該磚廠的建設和經營中。不料,由于種種原因,磚廠出現危機,所欠的巨額到期債務無法償還。從2001年起,13名債權人紛紛向法院起訴,要求鄧某償還到期債務。
這一系列案件盡管當事人比較多,作為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審理過程中并沒有遇到太多的困難,13名原告均勝訴,判決、調解的結果與訴訟請求基本吻合,鄧某需償還70多萬元的債務。案件的難題在于執行,根據被告磚廠的實際情況,如果執行不力,很有可能造成13名原告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的局面。
債主紛紛追討 法院“放水養魚”
2001年以來,法院通過多方努力為債權人追回了部分欠款,但仍有數十萬元債務無法兌現。無奈之下,法院決定對磚廠進行評估,準備拍賣或抵債。由于債權無法實現,債主們急了,法院執行局一度電話不斷、來訪者絡繹不絕,執行法官陷入了申請人的“包圍”之中。磚廠到底是賣還是不賣?這成了執行中最大的難題。
如何既能保持磚廠正常生產經營,又讓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呢?為此,該院專門成立了該系列案執行工作小組,多次到磚廠實地調查,仔細了解情況。在院、庭領導的親自參與下,經過反復論證研討,一個“放水養魚”的執行方案制訂出來了:允許磚廠通過出租收取租金或轉讓的形式,將所得金額用于償還債務,慢慢盤活磚廠經營狀況。這個方案很快得到了大多數債權人的贊同。2004年7月,磚廠以每年幾萬元的價格出租給一名姓鄭的老板,磚廠的經營漸漸有了起色,債權人每年也在磚廠中領到了相應的執行款。2008年7月,一名債權人向法院遞交了有13名債權人聯合簽名的轉讓磚廠意向書。為了進一步確認意向書內容,法院召集所有債權人就轉讓情況征集意見。經債權人和債務人確認同意,磚廠最終以28萬元轉讓給原承租人鄭老板。同年的9月和11月,鄭某依約分兩次把28萬元打到了法院的專用賬戶。
執行款巧分配 磚廠喜獲新生
執行到了款項,卻又面臨一個新的難題:由于28萬元仍不足以清償所有申請人的債務,各債權人對于執行款又有不同的分配意見,一時間大家議論紛紛。為此,從11月起,法院又先后6次召集債權人就款項分配進行討論、征集意見,并形成大家都贊同的詳盡分配方案。
今年3月13日,法院就這一系列案件舉行了執行兌現大會,13起案件的債權人當天領到了共28萬元現金。在這系列案件中,唯一提供擔保抵押的債權人何女士具有優先受償權,一次性領取了最后所欠的一萬多元債務,她高興地說:“感謝法官的大力幫助,我終于拿到了全部欠款,再也不用為這個案件操心了!”談起這一系列積案的執行過程,該院黃院長說道:“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不少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履行能力有所下降,法院盡可能采取‘放水養魚’的執行方式,不僅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企業也可能起死回生,這一系列案件的順利執行,為今后類似的執行工作樹立了典范! (中國磚瓦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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