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材料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和先導產業。山西省新型材料生產具有明顯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發展潛力很大。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新型材料產業發展,將新型材料產業列入該省要下氣力培育發展的新興產業之一。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加快推進山西省新型材料產業高效、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09-2011年。
一、新型材料產業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目前,山西省新型材料產業已經形成產業規模的主要有新型建筑材料、鎂合金及型材、耐火材料、陶瓷材料、釹鐵硼磁性材料、納米材料、煤系高嶺土、新型纖維及其他新型材料行業。2008年,該省新型材料產業實現年銷售收入420億元,占全部工業的4%。
從總體上看,山西省新型材料產業主要以本地礦產資源為依托,具有明顯的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與傳統技術優勢密切聯系,具有很好的技術經濟環境;符合產業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有較大的成長空間;一些獨特產品和技術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具備較好的產業基礎,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從行業上看,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煤矸石、粉煤灰和爐渣等可再生資源豐富;金屬鎂產能及鎂合金研發有一定基礎;釹鐵硼磁體產量占到全國總產量的1/3;硬質高嶺土的技術研發和加工規模居國內領先水平。但是,山西省新型材料產業總體上處于培育階段,規模偏小,深加工和應用產品發展不足,技術瓶頸沒有突破;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等領域的高新技術材料開發較少。
由于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國內經濟增長速度放緩的影響,山西省新型材料產業出現了產品銷售不旺、價格下跌、庫存增加、企業利潤減少等問題。面對困難,需要營造一個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提振信心;需要推動產品升級,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增強競爭力;需要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在關鍵技術上持續突破。總之,需要加快培育新的優勢,加快新型材料產業的調整和振興。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宴科學發展觀,按照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要求,以資源、區位、產業優勢為基礎,以改革開放、體制創新、環境創優為動力,毗集聚高端人才、引進緊缺人才、培育創新人才為支撐,促進優勢材料行業升級換代,鼓勵特色材料行業延伸加工,支持高新技術材料行業規模擴展,全面提升新型材料產業棱心競爭力,提高新型材料企業整體競爭力,推動該省新型材料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建設材料強省,將新型材料產業培育發展成全省的重要產業。到2011年,山西省新型材料產業銷售收入年均遞增15%,達到620億元。
2、行業規模。到2011年銷售收入:建材行業180億元,鎂合金行業200億元,釹鐵硼磁性材料行業80億元,納米材料行業25億元,耐火材料行業30億元,陶瓷材料行業30億元,煤系高嶺土行業2O億元,新型纖維材料行業25億元,其他新材料30億元。
3、結構調整。到2011年,建筑材料實現非粘土輕型承重墻體材料規模化生產和應用,新型墻體材料比例提升到50%,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60%,玻璃深加工產品比例增加到30%。耐火材料中新型材料的比例超過50%。陶瓷材料高檔產品和高技術產品比例達到3O%以上。釹鐵硼磁性材料中的高檔產品比例達到7O%。高嶺土產品中超細煅燒高嶺土產品比例達到40%。纖維材料、生物醫用材料、生態環境材料等領域,形成一批規模化生產銷售的品牌產品。各領域清潔生產水平和資源利用水平有較大幅度提高。
4、骨干企業。到2011年,形成年銷售收入超過3億元的生產企業或企業集團40個。其中,建筑材料行業10個、鎂合金行業8個、耐火材料和陶瓷材料行業5個、纖維材料行業3個,釹鐵硼磁性材料行業8個、高嶺土和納米材料行業6個。
三、產業調整和振興的主要任務
(一)新型建筑材料
l、新型干法水泥
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快推廣新型干法水泥生產技術,做強做大水泥產業。重點發展日產4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經濟和交通不發達地區可適當發展日產25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鼓勵在大城市周邊及工業廢渣集中地建設年產100萬噸以上能力的大型水泥粉磨站,擴大散裝水泥規模。到2011年,全、山西省規模以上水泥企業年產量達到3000萬噸,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產量達到2000萬噸。
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支持新型干法水泥企業推廣應用純低溫余熱發電、粉磨節能等技術,提高水泥企業生產運行技術水平。到2011年,規模以上企業水泥綜合能耗下降到125千克標煤/噸以下。
加強石灰石礦山管理,科學規劃,合理開采,嚴禁破壞和浪費資源。積極推廣廢渣資源化技術,提高水泥產品原料中工業廢渣利用比例。采用先進技術,對山西省較難綜合利用的鋼渣和鎂渣,進行水泥原料配料或用作水泥混合材料開發,加強鋼渣系列水泥和鎂渣系列水泥開發。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理原生垃圾關鍵技術和裝備的開發與引進,結合垃圾特征建立相關技術標準,達到向行業推廣的條件,為可控填埋、焚燒發電等方式處理原生垃圾提供新模式。
2、新型墻體材料
引導企業發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并充分結合地區自然資源和固體廢棄物特點,發展替代實心粘土磚的煤矸石(粉煤灰)燒結空心砌塊、粉煤灰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混凝土磚和多孔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等承重和非承重類產品,以及新型復合墻板,配套發展墻體保溫、隔熱和砌筑、抹面砂漿等材料。到2011年,該省新型墻體材料比例達到50%以上。
堅持市場導向,鼓勵現有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進行清潔生產,推進規模化生產和應用,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充分利用石膏等非粘土類資源和煤矸石、粉煤灰、鎂渣、尾礦砂等工業廢渣生產新型墻體材料。支持煤炭、電力、冶金企業進行煤矸石、粉煤灰和爐渣等大宗工業廢棄物的綜臺利用,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線。
完善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技術體系,健全、落實新型墻體材料推廣專項政策,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所有城市2010年底前停止使用實心粘土磚。
3、玻璃及其它建材
發揮山西省利用焦爐煤氣作燃料的低成本優勢,大力扶持浮法玻璃發展。加快汽車玻璃、顏色玻璃、低幅射鍍膜玻璃、光伏玻璃及超薄、超厚、鍍膜、中空、真空、安全、車用等平板玻璃深加工產品發展。到2011年,山西省浮法玻璃年產量2800萬重量箱。
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實現清潔生產,降低生產成本。到2011年,平板玻璃綜合能耗下降到11千克標準煤/重量箱以下,新建生產線綜合能耗下降到165千克標準煤/重量箱以下。
消化燃煤企業產生的脫硫石膏。燃煤企業要在清潔生產的同時,系統解決脫硫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在形成、加工、應用過程中的技術和管理問題,形成產業鏈,并產生一定的經濟增量。加快建設和推廣應用商品干混砂漿,積極發展環境友好型鋼塑共擠等新型塑料復合門窗、新型塑料管道、玻璃鋼制品、砼外加劑、建筑涂料、防水材料、保溫材料、裝潢裝飾材料、建筑膠粘劑等化學建材及其它綠色建材。
(二)鎂合金材料
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原鎂冶煉技術水平,推廣節能減排技術。到2011年,年產量達到70萬噸,建成全國性原鎂生產基地。重點提高鎂合金的市場占有率,推進鎂合金制造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發展鎂產品深加工,支持耐腐蝕、高強度、高韌性鎂鋁合金發展。建設鎂合金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用鎂合金薄帶及制品、鎂板材、鎂型材、高品質鎂合金基地。加強鎂產業的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鎂產業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進一步增強該省鎂合金材料在全國的比較優勢。
(三)耐火材料
發揮資源優勢,加強產學研結合攻關,大力發展均質料、電熔改性料、轉型料等優質合成原料,發展白云石系列產品以及各種用于鋼鐵工業、玻璃工業、水泥工業和陶瓷工業的優質高鋁質、硅質耐火才來哦制品,實現材料的質量、品位和附加值的升級。到2011年,在淘汰落后產能的基礎上,提高附加值,產能保持在200萬噸,銷售收入達到30億元。
太原地區以太鋼耐火公司為基礎,加強耐火材料研究、檢測和信息交流,發展成為節能減排、循環利用耐火材料的企業集團。呂粱、陽泉地區以鋁礬土資源為基礎,加強原料加工研究和開發。發展鎂質耐火材料。提高礬土資源的礦石利用率,加大白云石資源開發力度。
重點支持白云石磚系列產品與大型高爐用炮泥產品、鎂質耐比材料系列產品與連鑄耐火材料、高鋁不定形耐火材料、高鋁質耐火制品、高爐用高鋁質制品、硅質耐火材料制品、高鋁礬土原料加工等方面的項目建設。
(四)陶瓷材料
充分利用山西省能源和陶瓷原料資源優勢,積極發展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工業陶瓷及功能陶瓷。日用陶瓷逐步增加煤系高嶺土高透明瓷、骨質瓷、鎂質瓷等高檔瓷種的生產。建筑陶瓷要逐步過度到生產大尺寸、無瑕疵、藝術化的高檔產品,產品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到2011年,日用陶瓷產量達到18億件,建筑陶瓷產量達到l億平方米。
鼓勵工業陶瓷和功能陶瓷等新型陶瓷材料的發展,鼓勵新型陶瓷材料的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支持開展煤系高嶺土高透明高級日用瓷器研究,鼓勵企業進行化學石膏加工陶瓷模具、工業廢渣生產建筑陶瓷等廢物利用的工藝技術開發。
大力提升陶瓷行業工藝技術裝備水平,加快建設新型窯爐。新型窯爐要采用輕質莫來石磚、空心高鋁磚和耐火纖維等新型輕質節能的耐火、保溫材料;采用潔凈無污染的天然氣、煤層氣和煤氣作燃料,實現燒成控制自動化。
支持建設高水平的行業技術創新平臺和骨干企業研發中心,重點支持晉城市、陽泉市、朔州市的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化工陶瓷等園區擴大規模。
(五)釹鐵硼磁性材料
發展具有特色的低稀土含量永磁材料,到2011年,釹鐵硼磁性材料毛坯產量達到4萬噸。拓展應用范圍,擴大專用設備生產規模,開發風力發電機、微特電機、變頻電機、牽引電機、選礦除鐵機電設備等應用市場。重點支持技術創新,提高產品性能,在2011年前實現高性能產品產業化,并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到2011年,行業專利數從目前的15個提高到20個。建設釹鐵硼行業技術研發工程中心,加大基體抗腐蝕性研究力度,支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及制品的高端應用技術研究,主要包括:高性能納米結構整體永磁環短流程高效裝備技術,新型稀土磁性體系,新型慣導系統用高溫永磁關鍵材料,低質量損失大塊磁體制備技術等。
支持釹鐵硼磁性材料上下游聯合開發應用市場,延長產業鏈。支持企業聯合重組,形成規模化、集約化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業集團。到2011年,在太原、運城、陽泉分別形成三個由龍頭企業帶動的釹鐵硼磁性材料生產基地。
(六)納米材料
集中力量在顆粒化納米氧化鋅、納米碳酸鈣等具有優勢的項目上,率先實現規模化生產,進一步提高產品檔次,擴大市場占有率。到2011年,山西省納米材料產量達到15萬噸。
鼓勵利用納米材料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重點支持納米技術在建材、化工等領域的應用,發展高附加值的應用化產品。鼓勵萬噸級規模企業的發展,支持顆粒化納米氧化鋅和納米碳酸鈣系列產品等方面的項目建設,支持發展技術含量高的納米終端材料和產品。
(七)煤系高嶺土
加快煤系高嶺土深加工新產品開發,實現煤系高嶺土深加工多元化。重點發展煤系煅燒高嶺土,特別是通過表面改性等手段獲得的專用型煅燒高嶺土產品。到2011年,高嶺土產品產量達到120萬噸。
加快煤系高嶺土新型煅燒工藝開發與關鍵設備產業化,鼓勵發展節能型超細煅燒高嶺土生產工藝,鼓勵發展年產10萬噸及以上超細煅燒高嶺土生產線項目,逐步淘汰年產5000噸以下的生產線,基本形成以擁有自主核心技術、10萬噸級超細煅燒高嶺土為主的產業格局。
加強煤系高嶺土資源管理和保護。制訂全省煤系高嶺土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制定合理的資源回收率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減少資源能源浪費。開展煤系高嶺土資源調查,特別是對大同、朔州以外產煤地區的煤系高嶺土資源調查。逐步限制高能耗、粗加工產品銷售和煤系高嶺土原料出口。
(八)新型纖維材料
新型無機纖維,重點支持硅酸鋁陶瓷纖維、連續玄武巖纖維和石膏纖維(晶須)的發展。到2011年,新型無機纖維產量達到35萬噸。支持企業利用當地煤系高嶺土,采用先進工藝技術生產硅酸鋁陶瓷纖維及制品。加快大同硅酸鋁陶瓷纖維生產基地建設,加快陶瓷纖維板、紙、模塊、異形件、噴涂料等各類制品的發展。支持太原連續玄武巖纖維建設,加快玄武巖纖維下游產品的開發、應用和推廣。支持潞城石膏纖維(晶須)生產基地的建設,在中試基礎上實現大規模工業化生產,加快石膏纖維(晶須)產業化項目建設。
新型有機纖維,重點支持蛋白質再生纖維系列產品、大麻纖維產品、新一代明膠纖維、聚丙烯腈基碳原絲等新型纖維。蛋白質紡織纖維、醫用明膠纖維要形成產業優勢,大麻紡織品要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建立大麻原料基地,不斷增加品種,提高質量,擴大規模。要盡快實現聚丙烯腈基碳原絲產業化。以洋麻為原料生產汽車內裝飾用洋麻纖維卷材和板材產品的企業,要進一步擴大生產能力,增加產品品種。支持采用林業固體廢棄物生產中高密度纖維板等產品。
鼓勵發展其它天然生物纖維、功能性纖維、差別化纖維、綠色環保型纖維等新型纖維產品。發展新型植物纖維材料,促進當地種植業發展,提高農民收入。
(九)其他新材料
對我省其它獨具特色、具有發展潛力的新型材料,要積極扶持,加快發展。
1、大力發展新型半導體材料及器件(LED)、光伏材料等節能綠色環保光電材料,支持產學研結合,集群式發展,2011年實現銷售收入5億元。
2、推進電磁防護及信息安全材料、污水處理用環境材料、空氣凈化用環境材料、無磷洗滌助劑、分子篩、可降解塑料、綠色包裝材料、凈水劑、高性能活性炭、骨組織庫材料、離子滲金屬、自蔓延陶瓷涂敷、新型發光材料和各類保溫隔熱材料的發展,鼓勵發展各類先進的化工材料和特種合金材料,鼓勵發展石膏、石墨、大理石、石英石、鑄石等非金屬礦產品,推進金紅石、石榴籽石等稀有資源的產業化開發,限制傳統石墨碳素產品。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積極拓寬產品市場
要擴大省內市場。支持一批自主創新產品,積極開展自主創新產品認定,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產品進入國家和我省的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加大政府采購、重大工程采購等財政性資金對自主創新產品的采購力度要積極開拓國內國際市場。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各類擔保措施,加大便捷措施的實施力度,加快行政審批速度,多方面加大對企業進出口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技術創新力度
圍繞影響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和重大裝備問題,開展自主創新。分期分批建設新型材料產業各行業的技術中心,并對中心的建設和研發活動提供資助。組織實施新型材料產業重大設備和關鍵技術自主創新工程,對重大自主創新項目和產業化示范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和對引進高端人才而實施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完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輔導工作機制,有針對性地落實輔導措施,推動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對確有科技含量和市場前景,暫不符合國家認定條件的企業,由山西省內給予財政、金融、人才、科技條件等方面的支持,帶動科技型企業盡快發展。樹立“政產學研”的概念,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發揮制定政策,搭建平臺的作用,為企業院校匯聚高科技人才創造條件。
(三)制定并落實產業政策
及時制定、修訂和發布山西省的產業政策,行業協會要組織好產業政策研究和行業自律。
水泥行業,要落實《水泥工業產業發展政策》,嚴格掌握水泥項目核準條件,加大實施《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力度,依法關停并轉規模小于20萬噸環保或水泥質量不達標的企業,加快淘汰10萬噸以下小水泥企業和機立窯等落后窯爐的生產能力。加大落實禁止現場攪拌建筑砂漿(“禁現”)政策力度,貫徹落實《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商改發[2007]205號),從2009年7月1月起,太原市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水泥砂漿,并逐步擴大到其它城市。
新型墻體材料行業,要充分發揮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政策調控和引導作用,鼓勵發展煤矸石、粉煤灰燒結多孔磚、空心磚和空心砌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粉煤炭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輕質建筑板材等,大力發展石膏新型墻體材料。加強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質量監督,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有關規程,抓好建筑示范工程。
金屬鎂行業,要按照《鎂冶煉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準入要求,限制和淘汰金屬鎂冶煉落后產能,鼓勵高品質鎂合金與優質的型制發展。
耐火材料行業,所有耐火窯爐應使用清潔能源和雙蓄熱技術,逐步淘汰傳統耐火材料企業。
陶瓷材料行業,日用陶瓷年產量達到3000萬件、建筑陶瓷年產量達到500萬平方米以上才能準入,在2011年前淘汰高耗能陶瓷窯爐。
釹鐵硼材料,鼓勵發展耐高溫、抗腐蝕產品,防止低檔產品的重復建設。
(四)鼓勵企業兼并重組
鼓勵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政府充分利用可支配資源,通過政策支持、資金引導、土地優先等手段,促進企業兼并整合,加速新型材料產業集約經營和大型企業規模擴張。力爭在各個行業形成幾個主業突出、有市場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提升全省材料工業整體競爭力。對符合國家政策的企業并購重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大力扶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開展并購貸款業務支持企業兼并重組,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規模化,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
(五)加強標準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新型材料企業標準化體系,完善企業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引導企業制定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新型材料企業標準,鼓勵企業通過技術標準確立產品市場地位,維護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標準秩序,通過標準化戰略,取得市場主動權。鼓勵專利標準化,通過把專利技術轉化為技術標準,提高行業競爭力,保護企業知識產權,進一步完善新型墻體材料技術標準體系,制定和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的應用技術規程和標準圖集,消除新型墻體材料應用的技術障礙。在技術標準、管理規范等方面與國際接軌,加快融入國際市場;在政府和行業協會組織和支持下,建設國際市場、技術信息研究及信息交流平臺,培育發展國際技術評估、商務談判、經濟仲裁以及法律咨詢的中介機構。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新建的大型火力電廠、大中型煤礦和鋼鐵等項目,要實現粉煤灰、煤矸石、爐渣以及化學石膏等廢棄物的再利用。鼓勵企業采用清潔能源、環保型生產設備及新技術;鼓勵新型干法水泥企業推廣應用純低溫煙氣余熱發電技術發電,電力部門應按照國家政策及規定,予以上網;鼓勵企業積極投資環保型項目和配套項目。嚴格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堅決取締廢棄物排放達不到國家環保標準的企業。
(七)改善投融資環境
各級政府要采取措施,積極引進國內外新型材料企業和高端人才。各商業銀行應積極支持新型材料產業項目,特別是政府核準、備案的新型材料項目。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已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發展規劃的新型材料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予以信貸支持。在各類風險可控及貸款回收安全的前提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在一定額度內向非生產性項目發起人或股東發放搭橋貸款。對于特大型新材料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組成銀團或通過信貸資產買賣等方式進行信貸支持。鼓勵企業通過上市、發債等形式融入資金。充分發揮各類省專項資金的扶持引導作用,為新型材料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重點支持對產業結構調整發揮重要作用的項目、引進戰略投資的項目和重大自主創新項目等。
五、規劃實施
新型材料產業是山西省重點培育的優勢產業,要集中力量做好本規劃的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制定并落實各項配套措施。
要充分發揮材料工業專家咨詢委員會的作用,做好決策咨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產業發展、技術進步、標準制定,貿易促進、行業準入、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做優做強。
各市政府要建立專門的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新型材料產業的組織領導。 (中國磚瓦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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