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新型材料磚廠,得申辦《砼砌塊工藝設備登記備案》(下稱備案)。正常程序下,備案手續只需20個工作日,但是,回鄉創業的楊先生卻用了6個月時間。楊先生直嘆“讓我都跑細了腿”,有關部門對此進行了解釋。
樣磚檢測達不到要求?
楊先生是馬山縣古零鎮人,20年來一直在外打工。今年初,他回鄉創業,并籌備資金購買了兩套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先進成型設備,開發生產砼空心砌塊(水泥磚),并將廠址選定在馬山縣城銀峰大道正在開發建設的荷花苑小區附近。
為了盡快取得《新型墻體材料資格認定證書》,4月初,他到馬山縣墻改辦申辦備案手續。楊先生稱,4月18日,他們與縣墻改辦有關負責人聯系時,得知需要提交購買機械的合格證、租賃合同(場地面積需達到10畝以上)。同時,墻改辦還要到場地檢查租地、抽樣檢查產品,符合相關條件,便發放備案通知書。
4月20日,楊先生將申辦材料送達墻改辦。4月28日,墻改辦來到磚廠,帶走5塊水泥磚回去檢測,并告知產品強度達不到要求,暫不能辦理備案手續。“隨后,我們請人來指導生產,提高產品質量。”楊先生說,7月1日,他們抽樣將磚頭送到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產品合格。
當他們要求重新辦理登記備案時,墻改辦沒作具體回復。
備案登記并非行政許可?
就在楊先生繼續努力申辦時,得到了墻改辦這樣的回復:需提供選址意見書和臨時用地許可證等材料。
楊先生困惑了:第一次遞交材料時,墻改辦并沒有要求他們提交選址意見書和臨時用地許可證的材料。而且他們租用的這個地塊并不是劃撥的,按相關政策規定,根本就不需要提交上述兩項材料。
讓楊先生不解的還有,他們在走訪自治區和南寧市兩級墻改辦時得知,辦理備案登記的目的,是要求生產企業必須采用先進的砼砌塊生產設備,南寧市區內幾百家企業都是憑用地協議書就能辦理,全區是有統一要求的。備案登記本來就不是行政許可,為什么要以選址意見書和臨時用地許可證作為先決條件呢?
隨后,楊先生多次與墻改辦進行溝通,對方表示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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