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3.0%。其中,城市上漲3.0%,農村上漲3.1%;食品價格上漲5.9%,非食品價格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2.9%,服務價格上漲3.3%。1-11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2.6%。
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0.1%。其中,城市下降0.1%,農村持平(漲跌幅度為0,下同);食品價格下降0.2%,非食品價格持平;消費品價格持平,服務價格下降0.2%。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11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5.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1.92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22.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59個百分點;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上漲5.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41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5.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6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10.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0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6.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6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4.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2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下降0.2%。其中,酒類價格下降0.9%,煙草價格上漲0.3%。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0%。其中,服裝價格上漲2.1%,鞋類價格上漲1.4%。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3%。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7.8%,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4%。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0%。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4.3%,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3%,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0.4%,西藥價格上漲0.3%。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5%。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6.2%,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2.0%,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3%,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3.1%。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2.8%。其中,旅游價格上漲11.1%,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8%,文娛費價格上漲2.1%,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3.3%。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6%。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4.7%,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1.6%,水、電、燃料價格上漲0.5%。
據測算,在11月份3.0%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0.7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2.3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11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2%。其中,鮮菜價格下降3.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2個百分點;蛋、豬肉和水產品價格分別下降1.4%、0.5%和0.4%,三項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4個百分點;鮮果和糧食價格分別上漲0.5%和0.4%,兩項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2個百分點。
11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持平。其中,衣著、居住、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煙酒及用品、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分別上漲0.6%、0.2%、0.1%、0.1%和0.1%,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交通和通信價格分別下降0.6%和0.2%。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中國磚瓦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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