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磚瓦廠異地遷建牽出土地爭議
南昌市新建區石崗鎮石崗村磚瓦廠,坐落于該區石崗鎮石崗村和流湖鎮對門村交界處,是由一座幾十年歷史的老磚瓦廠改建而來。
2015年,伴隨著石崗村磚瓦廠原廠址周邊資源的耗盡,該廠將新建廠房的選址目光放在了距離原廠址幾百米的一側荒山(丁家山)旁。
這不移不要緊,一移便惹出了爭端。對于石崗村磚瓦廠所選擇的新址,對門村牌頭村小組村民丁山(化名)告訴記者,該新地址為流湖鎮對門村牌頭村小組所有,也就是說石崗村磚瓦廠本該無權在此建設。隨后,丁山提供的一份1952年頒發的該縣土地房產所有證也證實了,該地塊曾經確實登記在流湖公社對門生產大隊,也就是流湖鎮對門村委會。
對此,石崗村磚瓦廠的相關負責人卻并不如此認為,該名負責人認為,對門村牌頭村小組所持的土地房產證年代太過于久遠,但該塊土地近20年并沒有被登記給牌頭村小組,因此該荒山并不能被認定為牌頭村小組所有。磚瓦廠從石崗鎮石崗村承包時,就包括了該塊土地,因此建新廠將地址選在此處并沒有錯。
被粉碎用于制磚的頁巖
挖掘機在不停的取土
磚瓦廠的工人正在忙碌著
新廠不但違法建設且擅自生產
那么,這塊土地及周邊的荒山到底歸哪方所有呢?但對于這樣一個疑問并沒有被明確。
不僅如此,在此之前,石崗村磚瓦廠的新廠已經開始動工建設了,雖然牌頭村小組的村民們及時發現了這一切,但還是沒能制止磚廠的違法建設。
之所以說是違法建設,一份由南昌市新建區石崗鎮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12日下發的《責令停止違法(章)建設行為通知書》載明:“經查你單位在石崗村磚瓦廠擅自建設房屋(建筑或構建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現責令立即停止建設,維持現狀。”
然而,這紙通知書并沒能叫停磚廠的建設,幾個月之后情況變得更加嚴重。2016年12月9日和2016年12月12日,由南昌市國土資源局新建分局分別作出的兩份《責令停止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通知書》,兩份通知的內容顯示,石崗村磚瓦廠存在越界開采和采礦許可證到期仍在繼續無證開采的行為,兩者都被認定為非法開采行為,被責令立即停止非法開采行為。
一再叫停無果被指行政不作為
在對門村牌頭村小組村民們看來,石崗村磚瓦廠之所以敢接二連三的違規開采,這和當地政府的不作為有著很大的關系。
對門村牌頭村小組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告訴記者,針對流湖鎮對門村和石崗鎮石崗村關于“丁家山”土地權屬爭議一事,村民們早在2016年就曾找到南昌市國土資源局新建分局,但當時并沒有被及時受理,反而案件被轉至了區政府法制辦,經過一年時間的流轉,案件又重新回到新建分局。
如此漫長的等待,讓對門村牌頭村小組深感根本耗不起,因為按照《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在土地權屬糾紛為解決前,應當維持權屬糾紛爭議地的現狀。但一年多的時間里,涉及的爭議土地非但沒有維持現狀,磚廠還持過期許可證一路綠燈取土燒磚。
2017年3月10日,新建區國土資源監察大隊特地向石崗鎮政府發去《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違法用地告知函》,函請石崗鎮政府及時組織鄉(鎮)、村兩級人員強力制止,消除違法用地的違法狀態。
但事實上,告知函也沒有起到任何效果,磚瓦廠仍然照常生產。對此,石崗鎮政府給出的回應是,鎮政府缺乏行政強制手段,因此對于該廠的違法行為也是無能為力。
玩味的是,被賦予執法權限的新建區國土資源監察大隊也回應稱,面對屢禁不止的違法行為,國土部門只能一次次發文叫停,并沒有其他行政處罰的手段,這已經算窮盡行政手段,屢禁不止只能怪法律沒有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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