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廳批準發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應用技術規程》(修訂)DB33/T1027--2018,本規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立項,根據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達的《關于確定2014年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修訂計劃的通知》(建設發[2014]276號),并根據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結合浙江生產、設計、施工、檢測等方面的經驗,在試驗驗證的基礎上進行編寫,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蒸壓砂加氣混凝土砌塊應用技術規程》(DB33/T1022-20050,《蒸壓粉煤灰加氣混凝土砌塊應用技術規程》(DB33/T1027-2006)同時廢止。本規程除了編輯性修改外,主要的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規程的適用范圍,提出了精準砌塊和精準砌塊的應用及技術指標,精準砌塊是指尺寸偏差和導熱系數優于國家標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T11968,應用于薄層砌筑工藝的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B05,B06制品。技術指標為:加氣砌塊寬度與高度的尺寸偏差分別是為±2mm與±1mm,導熱系數B05為0.13,B06為0.15,精準砌塊墻體應采用薄層砂漿砌筑法砌筑。薄層砂漿砌筑法砌筑時,砌體的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為2-4mm。
---修改了內外墻應用加氣砌塊的技術指標:內墻用加氣砌塊的強度等級不應小于A3.5。外墻用加氣砌塊的強度等級不應小于A5.0;當采用薄層砂漿砌筑法砌筑時,強度等級可采用A3.5。
---增加墻面薄抹灰工藝和不抹灰的要求,加氣砌塊墻面抹灰宜采用專用抹灰砂漿。內外墻飾面應嚴格按設計要求的工序進行,加氣砌塊砌筑完畢后不應立即抹灰,應待墻面含水率達15%~20%后再做裝修抹灰層。抹灰工序應先做界面處理、后抹底灰,厚度應予控制。當抹灰層超過15mm時應分層抹,一次抹灰不宜超過15mm,其總厚度宜控制在20mm以內。當采用薄層砌筑法且其表面平整度達到質量要求時,可不抹灰,直接刮膩子噴涂料做裝飾面層。
---增加了內墻應用抹灰石膏的技術指標:抹灰石膏以半水石膏(CaSO4·?H2O)和Ⅱ型無水硫酸鈣(Ⅱ型CaSO4)單獨或兩者混合后作為主要膠凝材料,含有砂等集料,添加緩凝劑、保水劑等外加劑制成的、僅適用于室內非潮濕環境的、專用于蒸壓加氣混凝土非承重墻表面抹灰的干混料。根據用途分為底層抹灰石膏和輕質抹灰石膏。室內表面宜采用抹灰石膏抹面。
規程的修編充分體現了加氣砌塊向“高精度、低密度、低導熱系數、薄砌筑、薄抹灰(不抹灰)”發展應用的理念,規程首次提出了精準砌塊的技術指標和應用要求,具有創新性。規程實施對于我省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高水平推廣應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推進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的發展具有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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