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國家發改委出臺了《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就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提出意見,其中包含“固體廢物處置收費機制”。這是國家層面首次明確提出垃圾計量收費模式。
《意見》提出主要目標:到2020年,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并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意見》從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建全固體廢物處置收費機制、建立有利于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狠抓政策落地幾個方面對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提出意見和建議。
在建全固體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方面,《意見》指出要全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為: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并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準;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按照補償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收費標準;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在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方面。《意見》提出要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意見》指出,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價格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強化政策落實、加強部門協作、兜住民生底線、注重宣傳引導,廣泛凝聚共識,共同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以下是意見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
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綠色發展是建設生態文明、構建高質量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必然要求,是發展觀的一場深刻革命,核心是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現就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出臺支持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對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用電實行差別化電價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完善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政策,出臺獎懲結合的環保電價和收費政策,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做出了積極貢獻。但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時代要求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相比,還存在價格機制不夠完善、政策體系不夠系統、部分地區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資源稀缺程度、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沒有充分體現,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價格機制沒有真正建立。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創新和完善價格機制加以解決。
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窗口期。面對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新形勢、新要求,要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市場化進程,不斷完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更好發揮價格杠桿引導資源優化配置、實現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促進全社會節約、加快綠色環保產業發展的積極作用,進而激發全社會力量、共同促進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加快建立健全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促進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針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緊扣打贏藍天保衛戰、城市黑臭水體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標志性戰役,著力創新和完善污水垃圾處理、節水節能、大氣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的價格形成機制,理順利益責任關系,引導市場,匯聚資源,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污染者付費。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費、保護者節約者受益的原則,創新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實現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抑制不合理資源消費,鼓勵增加生態產品供給,使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成為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
——堅持激勵約束并重。針對城鄉、區域、行業、不同主體實際,在價格手段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和環節,健全價格激勵和約束機制,使節約能源資源與保護生態環境成為單位、家庭、個人的自覺行動,形成共建共享生態文明的良好局面。
——堅持因地分類施策。支持各地結合本地資源稟賦條件、污染防治形勢、產業結構特點,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研究制定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具體價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基于更嚴格環保標準的價格政策,更好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并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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