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日前發布《徐州市露采礦山整治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全市露采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生態治理修復主體責任,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同步編制生態治理修復方案,制訂修復計劃,落實治理資金,并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文如下:
徐州市露采礦山整治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第四次全體會議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加大我市露采礦山整治工作力度,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整治目標
對全市17家露采礦山依法進行整治關閉,2019年底前關閉退出13家,到2019年底全市露采礦山數量壓減至4家。
二、整治范圍
針對我市露采礦山大多數采礦權今明兩年內陸續到期的實際,為確保實現整治目標,平穩有序推進礦山關閉退出,整治關閉總的工作原則是:采礦權到期,不再延續,礦山一律關閉退出;采礦權暫未到期的,企業按照《徐州市采(碎)石行業污染整治實施意見》相關整治標準要求停產整治,整治不達標不能生產。
此外,屬于下列范圍的礦山一律關閉退出:
1.根據最新國家、省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及管理要求,位于相應生態紅線范圍內的礦山;
2.省環保督察整改要求關閉退出的礦山。
三、整治任務
2018年底前關閉退出礦山11家:
1.銅山區超能礦業(石英山)、恒陽采石(大山)、長龍采石(青龍山)、富源采石(季山)和賈汪區臣清采石(朱古山)、永富采石(賈山)6家礦山,采礦權到期關閉退出。
2.銅山區迅騰物資貿易(出頭山)、偉銘墻材(磨山)2家礦山,按照省環保督察整改要求關閉退出。
3.銅山區峻達采石(黑山)、明陽石料(大毛山)、淮海中聯(焦山)3家礦山,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2018年底前關閉退出。
2019年底前關閉退出礦山2家:
銅山區圓鳴采石(豐山)、淮海中聯(青龍山)2家礦山,采礦權到期關閉退出。
2019年底后礦山壓減至4家:
分別是:賈汪區中聯水泥(鷹屋山)、中聯水泥(大蔣門)、龍山水泥(大成山)和銅山區明陽石料(楊山)4家礦山。其中:賈汪區中聯水泥(鷹屋山)礦山原則上不再開采,由市國土部門牽頭,2018年底前研究制訂礦山資源置換開采方案,并督促企業對已損毀林木等進行環境修復;其余3家礦山,全面進行停產整治,市、區兩級嚴格組織驗收,確保整治達標。
四、保障措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銅山區、賈汪區政府是露采礦山整治關閉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全市露采礦山整治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成立專門工作班子,逐家研究制訂具體整治關閉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要求、節點任務和責任分工,明確包掛領導和具體責任人,落實各項整治關閉措施;要及時妥善解決整治關閉過程存在的問題,確保本地區露采礦山整治關閉工作平穩有序按期完成。
2.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市、區兩級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分工,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對關閉退出的礦山,國土、環保、安監等部門要按照法定權限和有關程序,及時注(吊)銷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環保相關證照等,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民爆物品,供電部門停止電力供應,確保關閉到位、徹底退出。市、區兩級國土、環保部門要依據《徐州市采(碎)石行業污染整治實施意見》相關標準要求,對礦山整治情況嚴格組織驗收,對礦山到期未及時關閉的嚴格追究包掛領導責任。
3.推進生態治理修復。全市露采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生態治理修復主體責任,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同步編制生態治理修復方案,制訂修復計劃,落實治理資金,并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銅山區、賈汪區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企業設立生態治理修復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加強監管,專項用于生態治理修復;要督促企業做好治理方案、修復計劃的組織實施,確保限期治理修復到位。市、區兩級國土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企業生態治理修復情況嚴格檢查驗收,確保企業按期履行治理修復義務。對采礦權未到期提前關閉且出讓資源未開采完的礦山,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在相關企業完成生態治理修復、驗收合格后,屬地政府從采礦權出讓收益等資金中給予相應補償;未履行生態治理修復義務或治理修復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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