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開征至今已歷時一年,其成效如何,備受社會公眾關注。
國家稅務總局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全國共有76.4萬戶次納稅人順利完成稅款申報,累計申報稅額218.4億元,其中減免稅額達68.6億元。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說:“一方面這說明企業治污減排力度在逐步加大,另一方面環保稅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減排激勵作用正日益顯現。”
中國工業環保促進會化工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兼總干事李小平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征收環保稅對環保達標企業更有利,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技術創新,同時也將利于驅除市場劣幣,使行業更規范。
生態環境部有關官員介紹稱,經過一年實施,環保稅倒逼作用已初步顯現。尤其是排污費改環保稅后,加重了一些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稅收負擔,倒逼其加緊整改,壓實減排責任,對生態環境改善的推動作用也較為明顯。
費稅切換
中國首部體現“綠色稅制”的單行稅法《環保稅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歷時一年,排污收費實現向環保稅的切換,并完成首年征收。
這部稅法的最大初衷是促使企業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此前征收排污費是部門規定,而收稅則上升至國家法律高度。其實施也意味著推行多年的排污收費制度將徹底轉換為環保稅制。
2017年12月25日,國務院正式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與環保稅法同步施行,作為征收排污費依據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03年1月2日出臺)將同時廢止。此后將不再征收排污費。
環保稅法實施條例細化了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收減免、征收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界限。其出臺意味著今后征收環保稅將有相關配套政策保障,利于環保稅法順利實施。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對經濟觀察報表示,環保稅更加權威、規范和穩定,費改稅利于發揮稅收作用。不同地區和行業實施不同稅率,可以更好地優化調節資源,對污染程度不同的企業征收不同稅額亦可達到獎優罰劣的效果。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征收環保稅不僅有利于實現對重點污染物的減排目標,還可以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豐富政府對于環境治理和保護的手段。
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院長李新創告訴記者,企業多排污就要多交稅,少排污能享受稅收減免,收益全歸地方,中央不再參與分成,這種綠色稅制形成了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迫使企業節能減排,實現高質量發展。
國務院此前公布的《關于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為促進各地保護和改善環境、增加環保投入,國務院決定,環保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
李佐軍坦言,環保稅全歸地方是較為通行的做法,可更大限度調動地方開展環保工作的積極性。由于各地資源稟賦、產業結構、生態環境狀況、財政收入狀況等存在較大差異,環境治理難度各不相同,較適合于結合地方實際征收。
環保稅征稅對象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四類排放納稅人。另有兩種情況無需繳稅: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如餐飲企業排入到市政管網的廢水);居民個人不屬于納稅人。
其中,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稅額分別按每當量1.2元-12元、1.4元-14元幅度征收。北京市收費標準全國最高,天津、河北、四川環保稅標準為最低標準的3-5倍,寧夏、甘肅、江西、吉林等環境承載力相對較強的地區平移原排污費標準,山西、湖北、福建、云南等部分省適當上調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稅開征一年,重點污染企業貢獻了大部分稅收,納稅人自覺申報意識明顯增強。從應稅污染物類型看,2018年前三季度對大氣污染物征稅135億元,占比89.8%,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般性粉塵合計占大氣污染物應納稅額的85.7%;對水污染物征稅10.6億元,占比7.2%;對固廢和噪聲征稅4.7億元,占比3.0%。
倒逼作用初顯
官方數據顯示,去年1-6月,重慶環保稅納稅人申報稅額2.06億元,減免稅額6952萬元,占申報稅款的33.8%。去年1-7月,云南4200多戶環保稅納稅人繳稅1.37億元,依法減免3239萬元。去年1-10月,陜西申報稅款32.17億元,減免稅款2855.35萬元。
“這說明企業治污減排力度在加大,環保稅正向減排激勵作用也正日益顯現。”宋國君說,由于環保稅征收具備法律威懾作用,企業偷稅顯然要面臨刑事處罰,環境監測站或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在數據上也不敢造假,這就利于提高數據真實性。
宋國君認為,實施環保稅制是一個根本性舉措,將起到很好的倒逼作用。既可倒逼環境監測數據更加真實,亦可倒逼企業不斷改進技術設備,實現綠色轉型。
不過,這同時也對一些企業造成了影響。唐山一家民營鋼鐵企業總經理李剛(化名)告訴記者,去年開征的環保稅,對企業肯定有影響,不但增加了經營成本,環保投資也增多了。還好去年噸鋼利潤基本維持高位,否則環保稅壓力會很大。政府部門在征收環保稅過程中,重點應避免“一刀切”,對達標企業應給予適當減征或退稅獎勵,以達到激勵作用。
事實上,對于如何把握減征的相關界限,環保稅法實施條例也進一步明確限定了適用減稅的條件。根據環保稅法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征收環保稅;低于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保稅。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說,環保稅計稅依據有別于其他稅種,專業性強、征收管理較復雜,需稅務機關和環保主管部門建立工作配合機制,做好數據移交、信息采集等重要基礎性工作。環保稅法實施條例也明確了稅務機關和環保主管部門在稅收征管中的職責以及互相交送信息的范圍。
宋國君認為,環保稅成效初顯,應當認真執行下去,不可能隨意減免,環保稅要高于往年排污收費,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加重部分企業負擔,但同時也會促使企業進行反思。
也就是說,企業要么承擔環保稅壓力,繼續污染;要么“痛改前非”,進行污染整治。有的企業可能承擔不了會趕緊改,有的可能早就意識到環保問題的嚴重性,會提前主動改。
李剛對記者說:“環保稅征收后,我們對生產過程中排放比例較高的環節給予了更多關注,比如燒結及脫硫脫硝等,我們在不斷進行投資、升級環保設施,重點改進環保技術。”
“去年以來,企業的環保壓力很大,我們進行了幾輪超低排放改造。”不過,李剛也講道,由于地方政府標準不斷加嚴和提高,有的環保設備沒有達標,需再次進行升級,去年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總是開開停停,影響了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了一些環保投資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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