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強行推銷裝修材料最高罰 5萬
有人為開店擅自砸了樓房的承重墻,讓左鄰右舍揪心不已;有人買新房后準備裝修,卻發現物業強行推銷沙子、水泥等裝修裝飾材料……此類讓人窩心的事兒,您是否也遇到過?記者2月26日從鄭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隨著《鄭州市建筑裝修裝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3月15日起施行,標志著填補了鄭州市建筑裝修裝飾市場管理的制度空白,二次裝修工程將全面納入市場監管,也讓廣大民眾關注的裝修裝飾問題有了更好的解決辦法。
對行業亂象“對癥下藥”
《管理辦法》中,將適用裝修裝飾的建筑劃分為公共建筑、非住宅居住建筑、住宅建筑。
為確保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進行裝修裝飾:建筑物、構筑物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且經安全檢測不合格的;新建建筑物、構筑物主體結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同時,在建筑裝修裝飾活動中禁止“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自行拆卸、改裝管道燃氣設施”、“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或者構件”、“損壞建筑物原有節能設施”、“侵占公共空間或者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等8種行為。
《管理辦法》還明確指出,建筑裝修裝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當向裝修人出具裝修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并移交水、電、供暖、通訊等裝修裝飾竣工圖。
在公共建筑裝修裝飾方面,《管理辦法》根據工程造價30萬元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劃分進行規范,要求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單獨發包的公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裝修人應當在開工前到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物業“太霸道”有法兒治了
住宅裝修裝飾方面,物業“太霸道”怎么辦?不想再受物業窩囊氣的親們,請看清以下條款,必要時可以為自己撐腰。
《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在裝修裝飾管理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指派裝修裝飾企業或者限制其他裝修裝飾企業及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強行推銷裝修裝飾材料或者限制裝修人購置的裝修裝飾材料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違背裝修人意愿直接或者間接提供各種與裝修裝飾活動相關的有償服務;違反約定強制收取裝修保證金、押金等性質的費用。
如果物業服務企業違反了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為方便監督,《管理辦法》還指出,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裝修裝飾舉報投訴處理制度,對收到的舉報投訴依法及時調查和處理,嚴格保守舉報投訴人秘密,并向舉報投訴人反饋處理結果。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建筑裝修裝飾違法行為,均有權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
“該《管理辦法》明確了公共建筑裝修裝飾、非住宅居住建筑裝修裝飾、新建住宅統一裝修裝飾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住宅裝修裝飾由房管部門負責,并建立了市、區、鄉(鎮、辦)三級監管體系!编嵵菔谐青l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外,法律責任在上位法規定的基礎上,創設了兩項罰則,對違規實施裝修的行為和物業服務企業強買強賣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進一步規范當前裝修裝飾活動中的行為。
《管理辦法》還指出,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共享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信息、監督檢查信息、裝修裝飾企業信息,一方采集,多方使用;建立裝修裝飾誠信監管體系,對裝修裝飾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據介紹,鄭州市有裝修裝飾企業約1500多家,都要按照該《管理辦法》從事裝修裝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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