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開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工作,在啟動10年之后,已經漸入“尾聲”。這項出臺時存在一定爭議,卻又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改發揮了重要支持作用的政策,將要面臨一個新的周期。
記者獲悉,2018年,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貸款只有0.46億元,創下2015年以來的最低值。而在累計發放貸款的373個試點項目中,到2018年底時,已有353個項目結清貸款本息,只有20個項目還未結清貸款本息。
以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房建設和棚改建設貸款,既是后兩者重要的資金支持渠道,也是住房公積金增值的用途之一。于是,當這項試點政策走到第10年時,住房公積金投資渠道的問題也被映襯出來。
0.46億元
“部里面和我們通報的情況,2018年以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保障房建設貸款,大概是0.46億元的樣子,這是全國范圍的統計口徑,我們覺得這個數據已經比較低了,實際上一年才發了4600萬元貸款。”日前,東部某省住建廳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住房公積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項目貸款試點,是2009年開始的一項制度安排。當年,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住建部聯合下發160號文件,啟動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的試點工作。地方政府須通過上報申請,經三部門批準后,可以納入試點范圍,并獲得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保障房建設貸款。
2018年試點貸款發放的4600萬元數額,是近年來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房建設貸款的“低點”。記者掌握的情況顯示,2016年,發放試點項目貸款為20.79億元;2017年,發放試點項目貸款9.62億元,已經呈現出快速下降的趨勢。2018年則驟降至0.46億元。
“這個科目的數據下降是非常明顯的,也說明了一些趨勢性的信號,隨著地方保障房建設和棚改融資渠道的多元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試點的角色,逐漸將有變化,而且這個變化實際上在市場層面是已經發生了的。”中部地區某省住建職能部門的人士向本報記者分析。
近年來,城鎮棚戶區改造的力度不斷加大,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采用了包括PSL等證券化金融產品在內的多種手段,為城鎮棚戶區改造提供了資金支持和保障。市場層面曾有估算,國開行為城鎮棚戶區改造創新的PSL證券金融產品的規模,近年來已有萬億水平。
“棚改當中也有不少是保障房的建設,因此,現在地方政府在這方面的資金來源渠道,更加多元化了,與10年前有很大不同,所以,在市場層面發生變化,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前述東部地區住建廳內部人士表示。
漸入尾聲
對于很多地方政府及其住建部門而言,至少從2016年開始,就已經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的變化有所感知。
多位地方住建系統人士均告訴記者,2015年時,住建部、央行、財政部等對于這項試點曾有政策口徑調整的意思表示。而這個口徑的變化,則是對新增項目的控制。對于他們而言,這是一個非常明確的信號。
按照當時三部門的政策口徑要求,從2016年1月1日起,尚未發放項目貸款的試點城市,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同時,按照住建部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除不再新增試點城市外,對已經開展試點工作的城市,仍有未發放貸款的試點項目的,原則上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也不再調整新增試點項目。
與此同時,住建部及相關主管部門還要求,對已發放貸款但尚未結清的試點項目,試點城市政府要妥善安排還款資金,確保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也就是說,從2016年開始,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房項目貸款試點的總量就已經被控制了。”
本報記者獲得的該項試點工作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總額為862.07億元。而到2018年底,該項試點累計發放的貸款總額為872.15億元,總體持平。而發放貸款的項目數量則完全相等,都為373個。這意味著,從2016年開始,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貸款的總體規模實際上沒有太大變化。
與此同時,貸款本息的清償工作一直在穩步進行當中。記者掌握的數據顯示,2018年回收試點項目貸款36.15億元;2017年回收試點項目貸款53.49億元;2016年則回收項目貸款205.10億元。截至2018年底,累計回收試點項目貸款826.04億元,試點項目貸款余額46.11億元。
投資渠道
“以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的試點,總體上看,是很安全的,基本沒有逾期。”前述東部地區住建廳的人士告訴記者。而對于余額已經超過5萬億元的住房公積金而言,安全顯然最重要的。
記者掌握的數據表明,2018年,試點貸款項目沒有逾期情況出現。按照有關管理規定,試點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2.39億元,占試點項目貸款余額的26.86%。
即便如此,在這一試點政策推出時,仍存在一定爭議。因為,按照中國內地的制度設計,住房公積金由城鎮職工和用人單位按照1:1共同繳存。與社保、醫保等社會保障不同,政府各級財政并不出資,也不涉及相關擔保。這使得住房公積金帶有十分鮮明的“資金互助”性質,而按照當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性文件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的投資方向只有國債。
長年以來,住房公積金增值渠道的問題始終存在。根據記者掌握的數據,2018年,全國各地方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率均未超過2%,國債和銀行大額存款仍然是增值收益的主要來源。
有關主管部門也試圖在現行法律制度框架以內,嘗試提高住房公積金收益率的辦法。例如,要求地方在住房公積金儲蓄銀行的遴選上,必須采用招標制,以獲得更高的大額存款利息等。
開展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公開招投標工作的焦作市,最直接的體現即是收益率提高——新的受托銀行管理模式實行三年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三年增值收益超億元,增值收益率最高達到2.46%。而這一增值收益率,是在提高了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的基礎上實現的。
記者掌握的情況表明,2018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854.25億元,比上年增長11.92%,但增值收益率也只有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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