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接受績溪縣社會福利中心的委托,以詢價方式采購電梯一臺,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注意事項:
1、被詢價的供應商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條規定,可就以下采購清單中的貨物及相關要求,在 2012年2月20日10時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單價、總價)。
2、成交原則: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不超過預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供應商報價和承諾一經認可,即為成交的合同價。如出現至報價截止時間提交報價文件的供應商少于3家情形的,詢價小組將根據具體報價情況確定重新詢價或直接確定成交結果。
3、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不可撤回,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且該供應商在今后一年內不得參與本中心的所有采購活動。成交供應商無故2個工作日內不領取成交確認書或領取后2個工作日內不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財政部門視其情節做出處罰決定。
4、付款方式:貨到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款;付款人:績溪縣民政局,招投標中心不承擔付款責任。
5、成交服務費: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確認書時向中心繳納成交服務費: 500元。
6、本中心貨物招標文件標準文本中的“合同條款”和供應商的報價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供應商履行詢價采購合同,如出現違約,扣留相應的履約保證金,并由財政部門視其情節做出處罰決定。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電梯生產廠家或生產廠家授權的經銷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取得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三、采購需求
供貨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60日內供貨安裝完畢并經驗收合格。
四、要求:
1、本次詢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供應商的報價應包括貨物價款、稅金、運費、保險費、施工安裝費用、檢測費、項目驗收合格前的其他費用及保修期內的維護保修費用。
2、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時需提供電梯生產廠家授權書原件(成交供應商為經銷商的)。
3、售后服務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按廠商規定執行。國家規定標準低于廠商標準的按廠商標準執行,但不得低于一年。
五、保證金
1、本次詢價的保證金共為人民幣2000元,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17日17時,保證金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績溪縣支行,收款人:績溪縣招投標中心,賬號:1317096009200043563,并在備注欄內注明績溪縣招投標中心JXC2012002次政府采購詢價保證金。
2、保證金以轉賬、電匯形式繳納,不接收現金,保證金應當以供應商的基本賬戶轉出。逾期繳納保證金、未按詢價文件的要求繳納保證金的,其報價文件將被視為無效。
3、供應商在退還詢價保證金時,應先開具收款收據,在摘要欄內注明“績溪縣招投標中心JXC2012002詢價保證金退還”,各項內容填列完整后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并提供單位的基本賬戶名稱、賬號和開戶銀行的信息,到中心辦理退款。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六、編制報價函要求:
1、被詢價供應商應就以上貨物的售后服務做出書面承諾;
2、被詢價供應商在報價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加蓋公章的報價函;如為授權代表簽名,請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
。3)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保證金繳納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售后服務承諾、維保方案。
3、請將報價函及相關文件資料裝訂并密封后遞交本中心,一式兩份。
七、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績溪縣社會福利中心
聯系人:程海霞 聯系電話:0563-8162394
集中采購機構:績溪縣招投標中心
聯系人:程克云、胡奇勇
聯系電話:0563-8166637 傳真:0563-8166637
詳細地址:績溪縣城木牌樓10號(縣糧食局院內)
績溪縣招投標中心
聯系方式:
聯系人:程海霞 聯系電話:0563-8162394 聯系人:程克云、胡奇勇 聯系電話:0563-8166637 傳真:0563-8166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