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采掛字[2012]04號
根據《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礦業權出讓轉讓暫行辦法》(國土資發[2000]309號)、《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3]19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相關規定,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擬對“沅陵縣七甲坪鎮埡頭石灰巖采石場”進行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標的物
沅陵縣七甲坪鎮埡頭石灰巖采石場采礦權。
二、礦產地基本情況簡介
沅陵縣七甲坪鎮埡頭石灰巖采石場位于沅陵縣城北東方向約150km,采石場距縣道約10km,交通較為方便。礦區范圍由四個拐點圈定(1980年西安坐標為):
礦區面積為0.0085km2,擬采標高:+255.0—+205.0m。
三、組織出讓單位
沅陵縣國土資源局(地址:沅陵鎮鴛鴦山)
四、報名及掛牌起止日期
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4月1日為受理報名時間,2012年4月2日至2012年4月11日為掛牌競價時間。
五、掛牌起始價
玖萬伍仟元(9.5萬元)
六、掛牌競價方式
有意競買沅陵縣七甲坪鎮埡頭石灰巖采石場采礦權的,可持相關資質證明文件、身份證、工商執照、法人證書等到沅陵縣土地交易中心報名,索取相關資料,繳納競買保證金,填報競價單,增價幅度為每次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數,以價高者獲取。
七、競買人資質條件
具有承擔民事和經濟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社會團體和法人組織均可報名競買該宗采礦權。
八、競買保證金的繳納和處置方式
競買人競買該宗采礦權需到沅陵縣土地交易中心報名申請并繳納競買保證金10萬元,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參與掛牌競價,競買保證金必須于2012年4月9日前到帳,否則不得參與競價。競買保證金其競得人可按票據轉抵采礦權價款,其他競價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九、其他事項
1、競得人除應依法繳納競買價款外,還需按成交價的3%支付交易費和前期礦山勘查和資料編制等費用3.3萬元。
2、競買人需到礦區踏勘的,自公告之日起可安排現場踏勘,競買人也可自行前往踏勘。
3、掛牌時間截止時,若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則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4、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只接受現場競買,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
5、競得人必須當場與沅陵縣國土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
6、采礦權競得人應按規定在取得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手續后方可開工生產。
7、本次掛牌公告規定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通知,屆時以變更通知為準。
8、沅陵縣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沅陵縣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0745-2598475 0745-4231292
聯 系 人:鐘敏、吳斌、張文籍
開戶單位:沅陵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開 戶 行:沅陵縣工商銀行
帳 號:1914011029200010981
沅陵縣國土資源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鐘敏、吳斌、張文籍 聯系電話:0745-2598475 0745-4231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