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地礦掛告字(2012)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和《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瑞昌市政府常委會和九江市國土資源局同意,現由瑞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瑞昌市地質礦產局向社會公開掛牌出讓瑞昌市潘家倉礦區磚瓦用頁巖礦(詳細情況見相關圖件)。
一、基本概況
潘家倉礦區位于瑞昌市40°方向,直距約5公里處。屬白楊鎮管轄,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是東經115°40′40″,北緯29°43′12″。礦區有簡易公路與瑞昌—碼頭公路相連,交通便利。礦區屬低山丘陵地貌,地形切割不深。
二、采礦權的出讓范圍、資源儲量及方式
X:3289736-3289967 ;Y:39371905-39372115,開采深度自 85米至 45米,面積 0.0243 平方公里。資源儲量 333級28.8萬立方米,本次采礦權采用掛牌方式出讓,出讓年限6年。采礦權價款經江西信達礦業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評估認定為17.58萬元,已備案。
三、競買對象
凡符合采礦資質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組織和自然人均可參加競買,可以單獨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四、買受人需提交的資料
凡有意競買者,可到瑞昌市行政服務中心地礦局窗口報名并索取相關出讓文件。參加競買者,持競買申請書、開戶銀行的資信證明、自然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聯合競買的,應出具聯合辦礦協議書)辦理競買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交付競買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后取得競買資格。報名截止時間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到帳截止時間為2012年 5月16日下午17時。
五、公告時間、掛牌時間、地點
1、公告時間:2012年 4月17日至2012 年5月 10 日,掛牌時間2012 年5月11日上午8時至2012年 5月16日下午17時止。
2、地點:瑞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其它事項
1、競得人企業設置須滿足:一是必須是一般納稅人;二是必須達到規模企業設置要求,其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1000萬元以上,年生產規模需達到3000萬塊以上;三是企業辦理好證照后半年內建成投產;四是必須做好環評、安評、水保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報告等相關手續,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繳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確保企業合法生產與經營;
2、本采礦權掛牌采取有保底價掛牌出讓,采取1家報名實行掛牌、2家及以上報名實行拍賣。競買者必須到場提交書面材料方式報名,不接受口頭、電傳、郵件、電話、電報等方式報名。
七、風險提示
本次出讓的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資源儲量是普查地質報告,是由江西省地礦局贛西北大隊編制,并通過專家評審,其開采風險由競買人(受讓方)承擔,與出讓方無關。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0792)4222348
聯系人:余先生、魏小姐
開戶單位:瑞昌市財政局
開戶銀行及帳號:農業銀行瑞昌支行 344101040000789
九、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詳見掛牌出讓須知,本次出讓公告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本掛牌出讓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瑞昌市采礦權出讓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聯系方式:
聯系人:余先生、魏小姐 聯系電話:(0792)4222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