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天明招字[2012]11-28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工程已獲防發改[2010]202號文的批準建設,項目業主(招標人)為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 中央專項資金、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85%:5%:10% 。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內容:施工設計圖范圍內的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含精裝飾)、給排水、水電、防雷安裝等工程。
2.2建設規模:新建審判綜合樓工程一棟,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6928平方米,其中架空層為1400平方米,總投資額約1500萬元人民幣。
2.3工程建設地點:防城港市防城區城南新區。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 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13年1月,計劃竣工日期為2014年8月,工期20個月。
2.6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在近年(2009年~至今)中有成功完成過二個及以上類似(單體項目建安投資在1500萬元以上)本房屋工程施工的經驗或經歷。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注冊建造師資格:需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注冊建造師須為本單位人員,年檢合格并獲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且要求提供以上完成過的類似項目中有一項屬建造師本人擔任過的項目。
3.2要求不屬防城區內的外來企業、必須在本區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才可以報名,如還沒有在本區內注冊的外來企業,按防城區政辦發[2010]143號的辦法,出具承諾函,承諾中標后在防城港市防城區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才可以報名。
3.3報名單位和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需到防城區檢察院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確認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12月 17 日至2012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 8:00 時至 12:00 時,下午 14:30時至 17:30 時(北京時間)(值班電話:15878902136),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介紹信原件、法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攜帶以下資料報名:
4.1.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注冊執業證復印件(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身份證復印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1年在本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憑證復印件(附明細賬單),防城區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材料,按防城區政辦發[2010]143號的辦法,出具承諾函(格式自定),五大員(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造價員)身份證復印件、上崗證、安全員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在近年(2009年~至今)中有成功完成過二個及以上類似(單體項目建安投資在1500萬元以上)本房屋工程施工的經驗或經歷,(提供有招標行政管理單位加蓋公章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報名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以備核查。
4.1.2廣西區內防城港市外來企業提供《外來企業資質登記備案表》復印件;區外施工企業需提供《區外來桂企業登記備案表》和《外來企業資質登記備案表》復印件。按防城區政辦發[2010]143號的辦法出具的承諾函(格式自定)。
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報名時提交原件查驗,資料復印件必須與原件一致,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持介紹信人和報名人必須同為一人。
4.2報名地點:防城港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分中心(防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4.3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廣西天明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防城港市防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樓一樓會議室。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聯系方式:
招標人: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天明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區城南新區 地 址: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大西南)工商局旁 聯系人: 朱 軍 聯 系 人: 張 永 電 話: 0770-3252345或13907701100 電 話: 0770-3283899或13507702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