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縣國土資源局公開掛牌出讓房縣下茅坪礦區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公告
房 縣 國 土 資 源 局
公開掛牌出讓房縣下茅坪礦區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為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培育和規范礦業權市場,促進我縣礦產資源合理有序開發利用,房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從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12日16時止,公開掛牌出讓房縣下茅坪礦區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房縣下茅坪礦區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簡介
礦區位于房縣城軍店鎮轄區,地理坐標:東經110°3719″-110°37′33″,北緯32°04′32″-32°04′41″。按照武漢地質工程勘察所做的《湖北省房縣下茅坪礦區磚瓦用頁巖礦普查地質報告》,333類資源量為21.13萬方,可利用儲為20.07萬方,開采規模為4萬噸/年,出讓年限為5年。根據“信達襄分評報字[2011]第019號”,評估礦價款為人民幣捌萬貳仟伍佰元整(82500.00元),掛牌起始價定為人民幣捌萬貳仟伍佰元整(82500.00元)。
二、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資質條件的公司、企業,其它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參加。
三、申請與登記
參加競買人持競買申請書,法人或個體營業執照,采礦權競買人資質條件的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原件送檢,留復印件),2011年12月5日前,到房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競買申請并報名,報名時需交報名費200元,索取相關競買資料(報名費不退還)。經審查符合競買資格者可交付競買保證金5萬元,競買保證金必須在報名期限內到國土資源局指定的銀行繳付,競得采礦權后,保證金抵作出讓金,按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協助竟得人到房縣國土資源局辦理相關手續,費用自理;未競得者,掛牌成交后五日內辦理退款手續(不計息)。
四、 開掛牌時間、地點
參加競買者到房縣國土資源局辦理手續,經審查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參加掛牌出讓活動。掛牌報價期限從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12日16時止。掛牌期限內有2個或者2個以上競買人要求報價時,出讓人將對掛牌采礦權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竟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五、 掛牌出讓地點
房縣國土資源局七樓(礦產辦)
六、 出讓人資料
出讓人:房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房縣城關鎮房陵大道
聯系人:王群
電 話:3247160
七、公告未盡事宜,見采礦權掛牌出讓須知。
房縣國土資源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群 電 話:3247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