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地區土地礦產交易咨詢服務部 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東國土礦發[2011]0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青海省礦業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受化隆縣國土資源局的委托掛牌出讓以下采礦權。本次掛牌采取起始價增價方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及地址:
出讓人:化隆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化隆縣巴燕鎮建設路
采礦權名稱 |
礦種 |
可采儲量 |
礦區面積 |
服務年限 |
競買保證金 |
掛牌起始價 |
增加幅度 |
化隆縣群科鎮向東村磚瓦用粘土礦 |
磚瓦用粘土 |
11萬m3 |
0.01Km2 |
1年 |
1萬元 |
2.81萬元 |
1萬元 |
三、報名咨詢時間:2011年11月29日9時至2011年12月19日16時止(工作日)
四、掛牌時間及地點:2011年12月20日9時至2011年12月29日16時止(工作日)
在掛牌期限截止前30分鐘仍有兩家以上競買人對同一標的物進行報價的,則轉入現場競價。
掛牌地點:海東地區國土資源局、化隆縣國土資源局
五、礦區現場查看時間:
競買人需到實地考察的,請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實地察看,費用自理。
六、競買人應具備的條件: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均可參加競買。
七、競買申請與登記:
參加競買的申請人須在2011年12月19日前向海東地區土地礦產交易咨詢服務部(海東地區國土資源局綜合樓204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委托競價的,應當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經審查符合競買條件的,須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以轉賬方式支付競買保證金的,須在2011年12月19日16時前到賬)。開戶銀行:海東農行市場分理處,帳號:28-203001040000260.競買結束后,競買保證金可抵充成交價款。未競得人支付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
八、其它事項
1、礦業權投資屬風險投資,存有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政策法規變化的風險,競買人須慎重決策。
2、有意申請參加競買的單位,請到海東地區土地礦產交易咨詢服務部索取本次掛牌出讓文件。
聯 系 人:秦女士 張先生
聯系電話:0972-8687163
海東地區土地礦產交易咨詢服務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相關項目: 化隆縣群科科向東村磚瓦用粘土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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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秦女士 張先生 聯系電話:0972-8687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