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受赤峰市國土資源局委托,根據《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規定和赤峰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掛牌出讓巴林右旗東升粘土礦采礦權的通知》〔2012〕12號文件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擬對赤峰市巴林右旗東升粘土礦采礦權進行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管部門
赤峰市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
二、出讓單元
三、出讓期限
出讓期限為三年
四、掛牌時間和地點
。ㄒ唬┕鏁r限:2012年2月1日9時至2012年2月20日16時。
。ǘ┳稍兒蛨竺麜r限:2012年2月8日9時至2012年2月20日16時。
(三)掛牌時限:2012年2月21日9時至2012年3月5日1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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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競買人范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并持有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具備采礦權申請人條件,競買人申請條件以此次掛牌出讓須知為準,經審查合格的均可參加此次掛牌活動。
六、競買申請的辦理
自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工作日期間),申請人可到赤峰市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競買者報名時應攜帶競買申請書、有效身份證件,企業需持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領取掛牌出讓材料后可參加競買活動,交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20日16時。競買成交后,競得人競買保證金可抵作部分價款,未競得采礦權者掛牌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競得人競買成交后,按規定在辦理采礦登記前需繳納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2萬元。
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掛牌出讓材料或到赤峰市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咨詢。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赤峰市巴林右旗國土資源局
聯系人:馮云飛 呂曉春
聯系電話:0476-6236708
聯系方式:
聯系人:馮云飛 呂曉春 聯系電話:0476-623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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