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墻改氛圍。
(四)太陽能在建筑中的應用
加大力度,推廣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
具體措施:
1、建設單位、設計、圖審、施工、監理、監督等單位嚴格執行《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程》和《太陽能設計導則》。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規程》、《導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組織申報2009年國家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跟蹤廣州亞運村等三項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的落實情況,并每半年向建設部匯報一次。
(五)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根據建設部《關于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科[2007]245號)的要求,繼續做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公示和監測平臺的建設。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組織工作,并協助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等四個技術支持單位,做好統計工作。
具體措施:
1、組織編制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制度實施細則,5月底前完成;組織編制能源審計工作手冊,7月底前完成。
2、繼續組織力量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10月前完成公示。
3、協助、督促省建科院初步建立省級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監管平臺,對廣州、東莞等個別城市建筑實施監測。
(六)節能示范項目
繼續組織省建筑節能示范項目。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督促節能示范項目的實施,并將示范項目的落實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問題等及時向我廳匯報。
具體措施:
1、各地市篩選確定1~2個以上建筑節能示范項目,于6月底前報給省建設廳。
2、組織編制建筑節能示范項目評定標準,10月底完成。
3、組織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的驗收,全省分三大片進行。
4、召開建筑節能施工現場會,確定一批建筑節能施工示范工程,促進建筑施工企業加強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工法的研究總結。
(七)推行能效測評標識制度
為實現建筑節能信息的公開,讓全社會來監督這個工作。根據建設部的部署,省建設廳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工作的實施。
具體措施:
1、加大力度實施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推進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工作。10月前對通過測評標識的項目發文公示。
2、開展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認定,5月底前完成。
3、建筑節能示范項目必須進行建筑能效測評。
(八)其他重要措施和任務
1、協助省法制辦、省人大修改、完善《廣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5月份組織省法制辦、省人大等部門有關人員對國內建筑節能立法開展比較好的地區進行一次調研;下半年爭取將《條例》提交省人大審議,爭取年內出臺。
2、組織省內相關管理人員及企業參加國家“綠博會”。
3、按林木聲副省長的要求分別向省財政等職能部門申請省建筑節能資金。3月份起草建筑節能工作專項申請報告向省財政廳提出經費申請,上半年組織科研項目向省科技廳申報2009年省科技項目,爭取科技廳經費支持。
4、6月前組織有關人員到省外考察建筑節能與墻改工作,并形成調研報告。
5、9月份舉辦“2009中國(廣東)綠色建筑與節能產品博覽會暨建筑節能論壇”。
6、加強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編制節能產品推廣目錄。上半年開展全省各地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檢測能力調查,8月形成《廣東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檢測情況調研報告》,9月根據調研的情況,發文對我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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